土壤樣品的制備、保存
土壤樣品的制備、保存
1、土樣的風干
在風干室將土樣放置于風干盤中,攤成2~3 cm 的薄層,適時地壓碎、翻動,揀出碎石、砂礫、植物殘體。
2、樣品粗磨
在磨樣室將風干的樣品倒在有機玻璃板上,用木錘敲打,用木滾、木棒、有機玻璃棒再次壓碎,揀出雜質,混勻,并用四分法取壓碎樣,過孔徑0.25mm(20 目)尼龍篩。過篩后的樣品全部置無色聚乙烯薄膜上,并充分攪拌混勻,再采用四分法取其兩份,一份交樣品庫存放,另一份作樣品的細磨用。粗磨樣可直接用于土壤pH、陽離子交換量、元素有效態含量等項目的分析。
3、細磨樣品
用于細磨的樣品再用四分法分成兩份,一份研磨到全部過孔徑0.25mm(60 目)篩,用于農藥或土壤有機質、土壤全氮量等項目分析;另一份研磨到全部過孔徑0.15mm(100 目)篩,用于土壤元素全量分析。
4、樣品分裝
研磨混勻后的樣品,分別裝于樣品袋或樣品瓶,填寫土壤標簽一式兩份,瓶內或袋內一份,瓶外或袋外貼一份。
5、注意事項
制樣過程中采樣時的土壤標簽與土壤始終放在一起,嚴禁混錯,樣品名稱和編碼始終不變;
制樣工具每處理一份樣后擦抹(洗)干凈,嚴防交叉污染;
分析揮發性、半揮發性有機物或可萃取有機物無需上述制樣,用新鮮樣按特定的方法進行樣品前處理。
6、樣品保存
按樣品名稱、編號和粒徑分類保存。
(1)新鮮樣品的保存
對于易分解或易揮發等不穩定組分的樣品要采取低溫保存的運輸方法,并盡快送到實驗室分析測試。測試項目需要新鮮樣品的土樣,采集后用可密封的聚乙烯或玻璃容器在4℃以下避光保存,樣品要充滿容器。避免用含有待測組分或對測試有干擾的材料制成的容器盛裝保存樣品,測定有機污染物用的土壤樣品要選用玻璃容器保存。
新鮮樣品的保存條件和保存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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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預留樣品
預留樣品在樣品庫造冊保存。
(3)分析取用后的剩余樣品
分析取用后的剩余樣品,待測定全部完成數據報出后,也移交樣品庫保存。
(4)保存時間
分析取用后的剩余樣品一般保留半年,預留樣品一般保留2 年。特殊、珍稀、仲裁、有爭議樣品一般要永久保存。
(5)樣品庫要求
保持干燥、通風、無陽光直射、無污染;要定期清理樣品,防止霉變、鼠害及標簽脫落。
樣品入庫、領用和清理均需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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