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焚燒機理及主要工藝設備
更新時間:2008-09-09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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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焚燒可以有效破壞廢物中的有毒、有害、有機廢物,是實現危險廢物減量化、無害化的最快捷、最有效的技術,它適用于不能回收利用其有用組份、并具有一定熱值的危險廢物。經過二十余年的發展,國外用于處理危險廢物的焚燒技術已相當成熟,可用于處理工業危險廢物的焚燒爐型有:旋轉窯焚燒爐、液體噴射焚燒爐、熱解焚燒爐、流化床焚燒爐、多層焚燒爐等多種爐型。我國目前的危險廢物焚燒處理設施,多為企業所擁有,大多為10年前進口的技術和設備,也有國內設計制造的焚燒爐。這些焚燒爐一般沒有尾氣凈化系統或只有簡單的尾氣凈化系統,進料系統、監控系統、報警系統、應急處理系統等一般較為簡單,仍需進一步改進,焚燒溫度也難以達到要求[1]。目前,我國已經出臺了《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01),對危險廢物焚燒提出了具體的技術要求,其中煙氣排放是一項關鍵指標。焚燒過程須采取先進的技術手段進行嚴格的處理,使其穩定達到污染物控制標準要求后才能排放,否則就會造成二次污染。
不管是哪種焚燒方式,其焚燒反應機理都是相同的。下面我們將以在化工裝置中產生較多的含氯廢物為代表,對危險廢物焚燒的機理進行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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