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純塑料廢棄物的焚燒爐應具備的7個條件
更新時(shi)間(jian):2009-10-23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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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yong)于純塑(su)料廢棄物的焚燒爐應具(ju)備下列條(tiao)件:
1.其設計必(bi)須使塑(su)料燃(ran)燒(shao)完全并(bing)不產生(sheng)煙(yan)霧。
2.爐(lu)壁與爐(lu)床必須能夠承(cheng)受(shou)塑料燃燒(shao)產生1093℃的高溫(wen)。
3.供(gong)氣設備(bei)必須能夠為塑料燃燒提供(gong)充(chong)足(zu)的空(kong)氣,其量為理論值的2.5-3倍。
4.爐(lu)體設計應能使爐(lu)內溫度保持(chi)在(zai)1150℃以下。
5.排煙道直徑必(bi)須(xu)大(da)于普通焚燒(shao)爐。
6.必須(xu)設置預熱(re)器,以便處理(li)自熄性(xing)塑料。
7.設(she)置能裝卸塑(su)料的供料設(she)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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