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污染立法:警惕“雨點小”
近日,甘肅省十一屆人大五次會議決定,將《甘肅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條例(草案)》列入該省人大2012年度立法計劃。這使得甘肅放射性污染防治相關立法工作走在了全國前列。
對此,西安交通大學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教授胡華四向《中國科學報》表示,該措施在保障國家核科學與技術事業的可持續發展上有重要作用,但需要真正落到實處,應警惕“雷聲大雨點小”。
“核大省”有充足的立法依據
去年年底,谷歌稱,其衛星環視中國戈壁沙漠時拍攝到一系列奇怪圖案,外媒紛紛猜測這些“神秘白線”與秘密的軍事基地有關。
這條消息雖然不一定確切,但甘肅的確是名副其實的“核大省”。從上世紀50年代起,在甘肅廣袤的戈壁灘上,一些核工業與核試驗基地曾為我國核事業的發展立下汗馬功勞。
1965年10月27日,中國唯一一次攜核彈頭實彈發射試驗在“雙子城”基地取得成功,一枚2萬當量裝藥的導彈在900公里外的羅布泊核試驗場上空預定高度爆炸。
“雙子城”基地位于甘肅省酒泉市,而羅布泊核試驗場則在新疆與甘肅交界處。
作為一名核技術科研工作者,胡華四表示,“在巨大的貢獻背后,以發展的眼光來看,甘肅省的確承擔了很多犧牲,如局域生態環境惡化、放射性本底逐漸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地區公眾劑量負擔呈攀升態勢”。
數據顯示,核試驗對我國居民產生的年平均劑量負擔在1965年超過了100微西弗。無疑,甘肅省居民無論在外照射、食入還是吸入上,都為此數據作出了較大的“貢獻”。
而一份來自中國核工業集團的《中國輻射水平》報告則提到,到2008年時,甘肅慶陽市室內釷射氣和其子體濃度均值仍遠超北京、濟南、廣州等其他城市。
胡華四認為,從這個角度來講,甘肅省對放射性污染進行立法有充足的科學依據。“條例的實施,有助于保障人畜健康食品、飲用水供應,從而降低集體劑量攀升造成的輻射危害風險水平。”他指出。
關鍵在落到實處
然而,條例的制定并不能馬上解決問題,能否真正落到實處則是公眾關心的焦點。
蘭州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公共管理研究所教授韓國明指出:“發展地區立法,要能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從而使地方政策具有更強的協調功能。”
國外地區發展的經驗也表明,包括區域資助重點在內的一系列區域政策大都是根據法律、法規提出的。
例如,原聯邦德國非常強調區域政策的立法化,政府先后頒布了一系列關于區域經濟政策的法律和法規,如“聯邦區域規劃法”、“區域經濟政策的基本原則”、“改善區域經濟結構的共同任務法”、“聯邦區域規劃綱要”等。
針對《甘肅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條例(草案)》的計劃,胡華四認為:“要警惕‘雷聲大雨點小’的現象,更不能變成地方政府向國家單純伸手要錢的借口。”
例如,2006年,某省氣象部門發布《省外企業從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登記備案辦法》,規定省外企業到該省進行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的,須先到氣象部門登記備案。
對此,《半月談》雜志發文評價:“通過‘紅頭文件’保護財政稅收,地方保護主義的目的是經濟,手段是法律。整頓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行為,還須從清理文件入手。”
胡華四認為,該立法措施的最終目的應是民眾能得到實惠。“也就是說,他們所處的生態環境是否得到了保護乃至修復,他們所承受的劑量負擔是否得到了補償,即生活水準、身體素質和代謝能力是否得到了提高,是否降低了出現地區隨機性輻射效應發生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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