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地溝油當摒棄“運動式治理”
近日浙江再度破獲一起新型地溝油案,查扣近百噸成品油。而之所以說其“新型”,既在于其使用屠宰場廢棄物、腐敗皮革和動物油脂等煉油,而非泔水等,又源自原料的多樣性和分散性增加管控難度。
通常而言,暴利和現有監督體系不完善是地溝油制販屢禁不止的兩大誘因。當前防范地溝油主要傾向于提高懲罰力度和降低發現成本的他律。如為提高鑒別地溝油的檢查方法,衛生部等七部委合力攻關破解之法,又如2010年以來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衛生部等先后出臺多項措施整治地溝油問題。多起地溝油案獲破,體現了顯著的執法成效。
然而,在地溝油制販暴利下,即便有關部門改進現行《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等國標,增加多環芳烴、電導率和特定基因組合等檢查指標,以排除地溝油,但這種指標排除是否會導致地溝油制販者針對性的破解,確實令人擔憂,畢竟當前地溝油致使現有國標虛置,概緣自制販者的指標性檢查破解得以使地溝油以假亂真,除非新指標使地溝油以假亂真的邊際成本侵蝕其暴利,使之無利可圖。何況,當前地溝油進入餐桌和食品安全事件頻發,都不同程度地暴露了監管被俘獲等問題;而要緩解監管被俘獲問題,又面臨有效監管的邊際成本高企問題,以及監管體系的委托代理等風險。這意味著問題集中在如何構建激勵相容機制促使相關執法人員說真話上。
鑒于此,我們認為有效整治地溝油,在完善他律式管控體系同時,更需要培育市場理性以降低地溝油以假亂真的可能。具體而言,與其他食安事件一樣,地溝油能以假亂真,首先源自當前食用油市場并未在制售全業務緩解構建出身份甄別體系。目前危害分析和關鍵點控制(HACCP)在國際上廣泛使用,已成為大多數國家食品藥品安全管控的主要體系,其原理是商品從原材料至最終待售商品整個鏈條,依據HACCP拆解成不同控制點,并打上獨立身份標簽,使商品具有可追溯性,即消費者通過商品的IC標簽,完全可清晰地追溯到該消費品的整個生產和交易流程,權責清晰。顯然,這一方面使監管部門可依據HACCP進行追責,從而避免其盲目銜入到企業生產環節直接干預,另一方面HACCP可避免企業向上游推諉責任,從而出現無人擔責之亂象。事實上,目前隨著物聯網等數字技術的發展,中國完全可做到基于HACCP構建所有商品的身份體系,降低市場供需雙方的信息不對稱性和交易成本,避免不法商人以假亂真、以次充好。如當前可對屠宰場、酒店乃至家庭廢棄物和垃圾,進行歸類管理,并為其標識IC身份,既有助于這些廢棄物被用于生物燃料等循環利用,又緩解地溝油進入餐桌。
此外,當前過度倚重他律的消費者保護機制,導致了市場自律缺位,降低了制假者的市場交易成本。毫無疑問,目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系列法律,使消費者的安全訴求倚重于監管部門他律,由于缺乏消費者集體訴訟制度、辯方舉證制度等,消費者自組織能力較差,使消費者因維權成本高、維權渠道不暢,而很難真正有效維護其合法權益。
防控地溝油入餐桌,需從技術構建基于HACCP的食品身份認定體系,并在消費市場推出集體訴訟和辯方舉證制度,培育并完善市場自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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