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染廢水標準升級 分類精細數據收嚴
日前,環保部發布了《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等四項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至此,印染行業的標準終于得以完善,完成了遲到四年的升級。
據悉,早在2008年,國家有關部門就曾醞釀對印染行業的廢水排放提出新要求,并出臺了有關征求意見。新要求會直接引起行業結構大范圍調整,而當時對標準提高的需求并不迫切,故最終不了了之。當前的污染現狀和生態環境則要求排放標準有大幅度的提高。新的印染行業廢水排放標準在2008年文件的基礎之上形成,標準涵蓋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磷等各種指標。
與92年的《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相比,新出臺的標準對污染物排放的限制要高出了幾個等級。新標準中,取消了舊標中關于排放的三級等級劃分,直接分為“一般地區”和“生態脆弱地區”兩類指標。在“一般地區”的排放標準中,所要求的限制數值要高于舊標中的一級排放標準。新標準中,將COD限值調至100mg/L,BOD為25mg/L,SS調至60mg/L,六價鉻的標準調為“不得檢出”,并增加了總氮、總磷、AOX、多種機織物針織物毛織物等指標。對于生態脆弱地區,指標限制則更進一步。
除《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外,環保部還同時發布了《繅絲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麻紡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毛紡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三項行業細分后的排放指標。這三項標準均是首次發布,規定了三種企業生產過程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三項標準將不同生產線區分對待,在COD、BOD等只表示有所區別,毛紡工業水和繅絲工業水的排放標準中增加了“動植物油”的排放限值。
以上四項標準均自2013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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