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省份兩會瞄準空氣污染
《氣候變化綠皮書》顯示,2013年,25個省份被霧霾纏身,平均霧霾天數逼近30天,較同期偏多10.3天,創52年來之最。而在近期召開的28個省份的地方兩會中,“治霾”也成為關注的焦點。
記者整理發現,目前已公布的28個省份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有26個省份涉及空氣污染治理內容,占比超九成,其中明確提到治理霧霾天氣和監測PM2.5的省份,包括北京、上海、廣東、江蘇等省份。
另據最新消息,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22日表決通過《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降低PM2.5首次納入立法。條例第一百二十八條指出,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放大氣污染物,造成嚴重污染,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范圍
超九成省份工作報告提空氣污染
目前,全國各個省份中,除安徽、海南、湖南等外,共有28個省份均已召開地方兩會并發布政府工作報告。其中,寧夏、西藏側重在風沙防治及植樹造林方面治理環境問題,其他26個省份政府工作報告中,均提到治理空氣污染內容,占比超九成,其中很多省份明確提及霧霾及PM2.5治理。
記者比較2014年和2013年政府工作報告發現,2013年共有10個省份提到了霧霾治理,其中包括河北、天津、江蘇、上海等。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顯示,就連“白云映藍天,遙望碧空凈如洗”的江南水鄉也為“霧霾”發起愁來。
1月16日,在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浙江省省長李強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多次提到霧霾治理。他表示,浙江要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啟動煙塵粉塵、總磷總氮等污染物減排及考核工作。江西也同樣表示將推進設區市PM2.5監測,建立霧霾天氣應急處置機制。
據氣象部門統計,2013年,江浙等地霧霾天數為歷史同期最高。僅2013年12月份,該區域就出現了兩次大范圍霧霾天氣,與同期相比霾日數偏多10天以上。
態度
12省份態度強硬江蘇要“鐵腕治污”
記者詳細比較26個省份政府工作報告發現,湖北、浙江、黑龍江等12省份政府工作報告均指出,要以更有力的、空前的姿態對付“霧霾”、換取藍天。
記者盤點各省份“治霾宣言”發現,個別省份的政府報告在治霾方面出現“鐵腕”、“前所未有”等強硬描述。2013年首提“治霾”的江蘇在2014年的政府報告中動用到“鐵腕治污”一詞,稱2014年將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而大氣污染防治將是重中之重。
記者注意到,河北省政府報告在大氣污染治理方面的篇幅最大,共有700余字。1月8日,河北省省長張慶偉在第十二屆人代會二次會議上發布政府報告,著重墨表明了“只爭朝夕”治霾的決心和認真貫徹大氣污染防治10條措施及京津冀實施細則,深入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實施方案。
據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數據,2013年,河北全年空氣達標率僅為35.3%,重度污染以上天數為80天,竟占到21.9%。在全國氣象質量較差的10個城市中,河北占了過半數。
目標
京冀首提PM2.5下降目標
近日,環境保護部與31個省份簽署了《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明確了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內的10個省份及重慶市重點考核PM2.5年均濃度下降情況,其中,北京、天津、河北確定了下降25%的目標,山西、山東、上海、江蘇、浙江確定了下降20%的目標,廣東、重慶確定了下降15%的目標,內蒙古確定了下降10%的目標。而其他20個省份則重點考核PM10年均濃度下降情況。
記者盤點今年各地政府工作報告發現,有6省份都對二氧化硫、二氧化碳、PM2.5、PM10等下降幅度,甚至空氣質量合格天數提出了明確指標。
廣西作出硬性規定,即2014年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的天數不少于340天。青海省政府工作報告也提到,將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以西寧為重點,加強城市和重點城鎮大氣環境監測預警,將西寧空氣質量優良率提高到65%以上。而陜西、山西、河北都對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粉塵含量明確了具體的削減目標。
值得關注的是,京冀兩地首次明確了未來一年的可吸入顆粒PM2.5濃度下降目標。根據北京市2014年的政府工作報告,2014年,大氣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下降5%左右。同時,河北省省長張慶偉也表示,2014年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之一就是,全省PM2.5濃度下降4%。
措施
多城市群提倡聯合防污
在各地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區域污染“聯防聯控”也頻頻出現。記者盤點發現,河北、上海、山西、四川政府工作報告中皆提出了“大氣污染區域聯防聯控”的概念。
河北省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特別提出,要加強與京津及周邊地區協作,推進大氣污染治理聯防聯控,建立起大氣污染治理公眾參與機制。上海市市長楊雄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也表示,今年將著力于推動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
作為中國經濟發展的“三大引擎”,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三個地區一早就被納入環保考核體系。這三個地區在過去的幾個月里都分別明確了聯防聯控機制。
2013年10月下旬,京、津、冀、晉、蒙、魯六省區市領導在北京共商區域協作、聯防大氣污染。會上,明確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
2014年1月7日,由長三角三省一市和國家八部委組成的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啟動,并在上海召開第一次工作會議。
據近日廣東當地媒體報道,珠三角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也將出臺。
專家觀點
應立法明確
區域聯防聯控
環境法專家、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所長王燦發教授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多地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及大氣污染防治的具體目標,是督促政府履職的一個非常好的手段。
王教授認為,現在公布的一些目標,都要比原來提高好多。比如說,北京市往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只提到主要監測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而且其下降比例只為2%至3%。而今年提出的PM2.5下降25%比例之高,強度前所未有。
針對北京市人代會表決通過的《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王教授認為,地方立法能夠確保大氣污染治理盡快進行和開展的重要方面,為地方大氣污染防治提供了法律保障。北京市的立法情況對其他地區來說,具有帶頭、示范的作用,各地可能也會參照北京的執行約束,從法律層面上加強對降低PM2.5濃度的要求。
王教授認為,雖然多地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區域聯防聯控,但基于立法缺乏對聯防聯控的詳細規定,目前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仍然處于條塊分割的狀況,還未能形成一個有效的運轉機制,所以一系列聯防聯控的具體措施還難以實行。
“《大氣污染防治法》在修改時應該明確跨行政區的大氣污染防治,不同區域應該根據地域的不同情況采取措施。同時,在《大氣污染防治法》提供相應立法根據的前提下,應該出臺相應的實施細則。”王教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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