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我省設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
更新時間:2014-03-01 18:09
來源:山東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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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然氣象對大氣污染物的稀釋擴散條件,將全省17市分為兩類進行考核。第一類為青島、煙臺、威海、日照市,稀釋擴散調整系數為1.5;第二類為濟南、淄博、棗莊、東營、濰坊、濟寧、泰安、萊蕪、臨沂、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稀釋擴散調整系數為1。
為促進環境空氣質量逐年改善,我省出臺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我省將采用省市統籌的辦法,將獲得的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統籌用于行政區域內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的項目。
據了解,我省各設區市將按“將生態環境質量逐年改善作為區域發展的約束性要求”和“誰保護、誰受益;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以各設區的市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季度平均濃度同比變化情況為考核指標,建立考核獎懲和生態補償機制。PM2.5、PM10、SO2、NO2四類污染物考核權重分別為60%、15%、15%、10%。
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實行省、市分級籌集。省對各設區的市實行季度考核,每季度根據考核結果下達補償資金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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