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力度
湖州市不斷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力度,在實踐中探索建立了一套從源頭解析、方法措施、考核評價到長效管理“四位一體”的大氣污染防治體系,為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奠定堅實基礎。
今年1月~10月,湖州市區PM2.5日均濃度為6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空氣優良率同比提高6.6個百分點,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2017年市區PM2.5平均濃度較2013年下降27%
湖州市地處浙江北大門,極易受到區域傳輸大氣污染物影響。PM2.5來源多樣、機理復雜,為科學分析全市PM2.5成因,湖州市與南開大學國家環境保護城市空氣顆粒物污染防治重點實驗室開展地校合作,對顆粒物進行來源解析研究。
1年多來,南開大學對湖州市春夏秋冬4個季節的空氣進行了現場采樣、實驗研究、建模分析,初步得出對湖城影響較大的一次污染源排序分別為揚塵、煤煙塵、機動車尾氣。在時空分布上,城市揚塵在冬、春季對PM2.5貢獻較為突出,二次硫酸鹽在夏季時影響較大,秋季時城市揚塵和二次硫酸鹽對PM2.5的貢獻相當。
南開大學的研究成果為湖州市大氣污染防治的科學決策提供了有力支撐。以此為基礎,湖州市圍繞塵、煙、氣三大成因,點面結合,綜合施策。
今年2月,湖州市落實國家和浙江省有關要求,在全省范圍內較早制定了《湖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4~2017)》,布局實施6項重點任務、23項具體工作,從能源和產業結構調整、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業廢氣污染整治、城鄉廢氣治理等方面入手,堅持長期治理和短期治理相結合,明確未來4年全市大氣治理方向和目標,努力實現到2017年市區PM2.5平均濃度較2013年下降27%。
嚴格考核,公眾監督,依法依規問責
根據《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湖州市開展環境空氣質量管理及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評估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縣區、部門領導班子政績評價的重要依據,并與建設項目審批及財政資金獎懲結合,考核結果要公開發布,接受公眾監督。
同時,湖州市委、市政府“兩辦”督查室定期開展督查通報,對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的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依規進行問責。去年6月和今年8月,湖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聯合組成督查組,開展大氣復合污染防治專項督查,對大氣污染防治重點縣區和部門進行全面督查,進一步推動大氣污染防治各項措施的落實。
湖州市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建立新聞媒體曝光機制,由各媒體對聯席會議提供的問題和調查掌握的問題及時進行曝光。通過開展集中和專題宣傳,動員各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志愿者投入到攻堅行動中,提升公眾治氣理念,引導企業自律,使人人都成為大氣污染防治的宣傳者、實踐者和監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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