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副部長:去年投資4.36億用于空氣監測建設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 吳曉青
同志們:
這次全國環境監測工作現場會暨廉政工作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十八屆中紀委四次、五次全會,全國“兩會”以及2015年環保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分析當前環境監測事業發展面臨的新形勢,全面總結2014年工作進展,積極謀劃“十三五”環境監測事業發展思路,布置2015年重點任務。一會趙九方同志還將就加強監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做重要講話,大家一定要結合實際工作認真貫徹落實。
下面,我講四個方面的意見。
一、 深刻認識環境監測面臨的新形勢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常態,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也出現了一些新的階段性特征和趨勢性變化。吉寧同志指出,環境監測是環境保護的耳目、尖兵和基石,受到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做好監測工作必須進一步認清形勢,統一思想。
(一)黨中央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高度重視,為環境監測事業發展注入了強大動力
今年“兩會”期間,生態環境保護是代表、委員們熱議的焦點話題。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一些代表團審議時,就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再次深刻闡述了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性、緊迫性,從戰略和全局高度為我們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去年以來,李克強總理、張高麗副總理對監測數據質量保證、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顆粒物源解析、環境監測體制機制改革、環境監測信息公開等工作先后作出10多次重要批示。特別是,張高麗副總理專門就新標準實施以來的大氣環境監測工作作出明確批示,既肯定了我們取得的成績,也要求我們鞏固建設成果,加強運行維護和監督檢查,保證監測數據準確可靠。全國監測系統干部職工一定要認真學習領會,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
(二)實施環境質量與總量雙管控,為環境監測作用發揮提供了廣闊空間
環境質量改善是環境保護的核心。當前,環保工作正朝著協同推進環境質量改善與總量控制雙管控的方向轉變。環境質量改善的目標指標如何確定,改善效果究竟如何,必須依靠環境監測數據來評判。總量控制制度如何完善,如何更好地進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也必須依靠監測技術體系支撐。系統提升生態保護水平、加強重點區域領域環境風險綜合管控都需要進一步強化環境監測業務。應該看到,環境管理戰略轉型的深入開展為環境監測支撐作用的進一步體現提供了廣闊舞臺。
(三)人民群眾對監測數據關注度日益提高,為環境監測發展壯大提供了良好機遇
當前,人民群眾的環境意識不斷增強,對環境監測數據的關注程度日益提高,無論是在日常生活中,還是在發生污染事故時,及時有效的監測數據都是群眾的“必需品”。我們應當積極順應群眾期待,及時發布各類監測信息,使老百姓更好地了解周邊的環境狀況,滿足他們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在服務群眾的過程中,使監測事業自身不斷得到發展壯大。
(四)新《環境保護法》的頒布實施,為環境監測有序開展夯實了法制基礎
新《環境保護法》對環境監測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是完善環境監測制度和相關機制。新《環境保護法》明確提出“國家建立、健全環境監測制度,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統一制定監測規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監測網絡,統一規劃國家環境質量監測站(點)的設置,建立監測數據共享機制,加強對環境監測的管理”。這為我們協調相關部門統一規劃、建立完善國家環境質量監測網,統一監測技術規范、統一信息發布提供了法律依據。二是強化對環境管理的支撐。新《環境保護法》為進一步改善環境、防治污染,規定了一系列重要的環境管理制度。各級監測部門要不斷深化環境監測重點業務工作,為環境管理決策、監督執法等提供依據。三是保證監測數據真實可靠。新《環境保護法》明確規定監測機構應當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監測設備,遵守監測規范,對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對篡改、偽造或者指使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要予以懲處,追究法律責任。監測數據質量問題已上升到法律層面,具有了更高的約束力。四是明確了政府和企業在環境監測中的責任。政府責任方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環保部門要開展環境質量、污染源監督(執法)監測和預警應急監測,公開環境監測信息,對違法者實施處罰。企業責任方面,重點排污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自行監測,并向社會公開監測信息。如果不監測、不公開或不如實公開,甚至通過各種手段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都要受到處罰。五是依法公開環境監測信息。新《環境保護法》規定信息公開的主體是政府環保部門,特別是重大環境信息要實現依法統一公開。具體到環境監測領域,國家環境質量信息和重點污染源監測等重大環境信息應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各省環保部門統一發布,其他部門不得隨意公開發布環境監測信息。這些內容進一步提升了環境監測的法律地位,有利于解決長期以來掣肘監測事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難題。
總的來看,黨中央、國務院領導的新指示,環保工作的新要求,人民群眾的新期盼,新《環境保護法》的實施,都表明我們正處于進一步做好環境監測工作的有利時期。對此,全國監測系統一定要有清醒的認識,乘勢而上、有所作為。環境監測工作要突出對環境質量改善和三大戰役的支撐作用,監測隊伍要認真踐行“三嚴三實”,保持的優良作風和良好精神狀態。
二、2014年環境監測工作取得新進展
過去的一年,全國環境監測系統緊緊圍繞環保工作大局,改革創新,銳意進取,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環境監測取得新進展。
(一)深入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空氣質量監測取得新成績
一是提前一年完成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2014年,中央和地方共投資4.36億元,在177個城市、552個國控監測點位完成了第三階段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能力建設。特別是新疆、西藏等地區克服自身不利條件,圓滿完成建設任務,確保新標準監測實現全國范圍內的全覆蓋。自今年1月1日起,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1436個監測點位全部具備新標準監測能力并實時發布6項指標監測數據和AQI值。這標志著環保部門提前一年完成了黨中央國務院交給我們的任務,建成了發展中國家最大的空氣質量監測網,充分體現了監測系統的戰斗力和凝聚力。在這里,我代表環境保護部向全國監測系統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二是空氣質量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工作進展順利。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空氣重污染監測預警體系完成建設,實現了空氣質量預報業務化并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圓滿完成北京APEC會議和南京青奧會空氣質量監測預警工作。APEC會議期間,我部組織建立了協調聯動機制,北京、天津、河北、山東、內蒙古、山西等省區市共監測和上報PM2.5等監測數據60余萬個,組織會商29次,為會議期間北京空氣質量處于良好狀態了提供了監測保障。南京青奧會期間,建立了國家、省、市三級監測會商機制,上海、江蘇、浙江等省市監測部門開展預報會商70余次,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為及時采取空氣質量保障措施提供了依據。經統計,截止目前,全國已有13個省級站、16個省會監測站和4個計劃單列市站具備了空氣質量預報能力,其余省和重點城市都在建設之中。
三是國家空氣質量監測直管站建設開局良好。設立國家空氣質量監測直管站是“大氣十條”明確規定的任務。我部在各地環保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國338個地級以上城市確定了378個國家直管站點位,協調中央財政劃撥資金2000萬元,作為首批201個站點的半年運行費用。目前已經完成第三方運營招標,正在開展運維交接工作。
根據國家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監測結果:2014年,全國地級以上城市空氣質量總體呈好轉趨勢,與上年相比,PM10年均濃度下降2.1%,SO2年均濃度下降11.4%,NO2年均濃度持平。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空氣質量明顯改善,PM2.5、PM10、SO2和NO2年均濃度下降,重污染天氣明顯減少。
(二)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指示精神,大氣顆粒物來源解析工作實現新突破
2013年國務院第39次常務會明確要求環保部門牽頭組織開展大氣顆粒物源解析工作,國務院領導也專門對此項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我部會同中科院和工程院建立了聯合工作機制,承擔第一階段源解析任務的北京、天津、石家莊、上海、南京、杭州、寧波、廣州、深圳等地的環保部門高度重視,采取有力措施,克服了技術、人才等方面的困難;監測總站組織編寫了源解析監測技術方法指南、技術路線、能力建設指導意見等技術文件,初步構建了源解析監測技術方法體系,保證了源解析工作順利推進。
經過大家的共同努力,目前第一階段9個城市已經全部完成源解析工作,成果已經上報國務院,得到國務院領導充分肯定。李克強總理、張高麗副總理先后4次做出重要批示,對源解析工作給予肯定,強調研究成果來之不易,要充分利用應用。研究結果表明,機動車、工業生產、燃煤、揚塵等是當前我國大部分城市環境空氣中顆粒物的主要污染來源,約占85%—90%。其中北京、杭州、廣州、深圳的首要污染來源是機動車,石家莊、南京的首要污染來源是燃煤,天津、上海、寧波的首要污染來源分別是揚塵、流動源、工業生產。各地根據源解析成果有針對性地調整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為促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提供了重要支撐。
(三)全面落實“兩個辦法”,污染源監督性監測、企業自行監測深入推進
一是污染源監督性監測不斷深化。2014年全國監測系統在專項經費減少的情況下,共對3871家廢水國控企業、3815家廢氣國控企業、3550家污水處理廠、2700家重金屬企業按要求開展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嚴密監控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同時,按照《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的要求,監督性監測結果信息均在各地環保部門網站發布,平均公布率為97.9%,均達到95%的考核要求,北京、上海、江蘇、浙江、遼寧等省市排名前列。
二是全面推進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各地認真落實《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全面扎實推進企業自行監測工作,企業的環保主體責任意識顯著提高。全國 31個省(區市)均建立了企業自行監測結果信息發布平臺,部分企業不僅在環保部門統一建立的平臺上公開監測信息,還通過廠外公告欄等方式進行公開。我部對信息公開情況進行在線聯網檢查,并從2014年7月份開始對檢查結果進行通報。2014年對總量減排監測體系考核結果顯示,全國企業自行監測信息公布率平均為91.4%,較上年度有較大幅度提高,各地均達到80%的考核要求,其中北京、江蘇、遼寧、安徽等省市的完成率和公布率排名全國前列。
(四)不斷加強監測質量管理,監測數據公信力得到有效保證
一是認真開展監測質量大檢查。2014年我部組織12個檢查組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珠三角的12個省(區、市)的72個空氣自動站、72家國控污染源集中開展交叉檢查。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如實向各地進行了反饋,檢查結果也在《中國環境報》公開發布,取得了良好效果。江蘇、云南、內蒙古、山東等地方環保部門開展了環境監測質量 “專項行動”,完善了監督檢查和綜合考評體系,提高了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二是大力加強監測質量管理制度建設。針對歷年大檢查中發現的影響自動監測質量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我部印發了《關于加強環境自動監測質量管理的若干意見》,這是對“大檢查”發現問題的具體整改意見,進一步明確了質量管理職責,加大了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力度,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各地環保部門也不斷加強監測質量管理制度建設,安徽省編制了《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實施細則》、《空氣自動監測質量檢查實施方案》等文件,更加規范了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
(五)認真踐行“監測為民”的宗旨,環境監測信息發布呈現新特點
一是空氣質量信息全面公開。全國338個地級以上城市、1436個監測點位的6項指標實時監測數據和空氣質量指數信息已全部向社會公開發布。此外,從2014年12月28日起,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區域空氣質量預報和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已在我部政府網站和監測總站向全社會公開發布。同時,為及時分析解讀空氣重污染成因和發展趨勢,我部建立了首席預報員和專家回應制度,適時對空氣重污染過程召開專家解讀會,及時回應公眾關注,正確引導輿論。去年,我部繼續按新標準對74個城市按月進行排名,公布排在前十名和后十名的城市,各地也開展了轄區內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和發布工作,對督促地方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發揮了有效作用。
二是按要求及時發布各類環境質量監測信息。我部和各地環保部門通過政府門戶網站、主要新聞媒體、移動客戶端等,按時發布環境空氣、地表水、飲用水、污染源、生態、海洋、噪聲等各類環境質量報告,發布的報告數量不斷增加,內容不斷豐富,公開發布的監測報告已經有30余種。各地不斷規范信息發布工作,信息發布的內容和形式都有所創新。上海市制定印發《上海市環境監測信息發布工作細則》,明確了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測信息發布的工作程序。四川省編制印發了《關于規范四川省環境監測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對全省信息公開工作做出了統一明確的規定。
三是進一步拓展信息發布渠道。各地都加強了與氣象部門和權威媒體的聯系,不斷拓寬信息發布渠道。我部會同中國氣象局在中央電視臺發布重污染天氣預報信息,與新華網合作的“全國城市空氣質量報告”平臺正式上線。各地信息發布載體也不斷拓展,由以政府網站發布為主逐步發展為網站、電視、報刊、手機客戶端、顯示屏等多元化信息發布方式,為各級政府和人民群眾及時掌握環境質量狀況,有效應對污染天氣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支撐。
(六)不斷夯實工作基礎,環境監測能力水平進一步提升
一是監測站標準化建設水平不斷提高。各地全力推進監測站標準化建設及達標驗收工作,2014年上海、廣東、遼寧、北京通過了全省(市)監測站標準化整體驗收,吉林、山西、甘肅、貴州、黑龍江、青海、內蒙古等省級站通過了達標驗收。目前,已有6個省、市通過了整體驗收,21個省級站通過了驗收。各地通過開展標準化建設,在機構人員、業務用房、儀器設備、質量管理等方面都有了很大幅度的改善,全國監測站標準化建設水平進一步提升。
二是公開遴選出第一批環境監測“三五”人才。2014年,我部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的原則,在全國監測系統評選出了25名尖端人才、222名一流專家和1916名技術骨干。通過開展“三五人才”評選,在全系統掀起了學技術、鉆業務的熱潮,有力推動了監測業務技術水平的提高。
三是全力加強技術培訓工作。2014年全國監測系統圍繞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空氣質量預報預警、顆粒物源解析、監測管理等重點內容,共舉辦各類培訓班700余期,培訓管理和技術人員4萬余人次。我部組織編寫了首套全國環境監測出版培訓系列教材,已出版13冊。各地在培訓過程中也都加大了技能實訓力度,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都在不斷增強。
(七)緊緊圍繞環保中心工作,例行和專項監測進一步深化
一是環境質量監測圓滿完成。2014年,各級環保部門全面開展地表水、空氣、酸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近岸海域、生態、沙塵暴、噪聲等環境質量監測,圓滿完成中俄、中哈跨界河流監測,及時編制各類監測報告2萬余份,相關數據和關鍵結論為環境管理決策提供了有力支持。特別是對全國338個地級以上城市和2856個縣級城鎮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開展常規水質監測,全面掌握了我國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狀況及變化趨勢。
監測結果表明,2014年,全國地表水總體為輕度污染。全國423條河流和62座湖庫的969個國控斷面中,Ⅰ~Ⅲ類水質斷面占63.2%,同比降低0.9個百分點;劣Ⅴ類占9.2%,同比降低1.0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總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斷面超標率分別為24.7%、21.7%和14.8%。
二是縣域生態監測評價與考核工作更加規范。2014年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達到423億元,覆蓋了全國23個省(區、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共492個縣。相關地方環保部門認真開展監測,共獲取有效數據55萬余個,我部還利用無人機對部分縣進行了高分辨率遙感監測核查,保證了評價結果真實有效。通過科學評價縣域生態環境質量變化情況,為中央財政合力安排轉移支付資金提供了有力技術支撐。
三是環境遙感監測成效明顯。環境監測天地一體化進程深入推進,遙感監測在污染防治、監察執法、生態保護、環境應急、核安全監管等方面的作用進一步凸顯。衛星中心持續開展全國秸稈焚燒、重點區域灰霾、北方地區沙塵、“三湖”等內陸水體、近岸海域水質及富營養化遙感監測與預警等監測工作,對京津冀及周邊19個重點工業聚集區大氣污染源進行40多架次的無人機飛行核查,發現了一些隱蔽性很高的污染偷排問題,有效打擊和震懾了企業污染偷排行為。APEC會議期間,我部調集10多顆衛星,對環境空氣質量保障區及上千家重點企業進行全程遙感監控,為監督執法提供了有效證據。
四是專項和應急監測保障有力。2014年監測系統出色完成了農村監測、土壤監測、北戴河地區暑期監測、南水北調專項監測等工作任務。有關地方監測部門還開展了云南省魯甸“8.03”地震、海南 “威馬遜”臺風、四川省康定“11.22”地震等污染事故和重大自然災害的環境應急監測,充分展現了監測系統善打硬仗的優良作風。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還應清醒地認識到,環境監測工作在適應環境管理的需要和人們群眾的期待方面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監測數據造假的問題依然存在。有些地方政府為了減輕考核壓力、環境質量達標等目的,行政管理部門指使監測站編造、篡改監測數據的情況時有發生,嚴重損害了政府和環保部門的公信力,對監測系統也造成了非常大的傷害。中央領導同志高度重視監測數據真實性問題,去年以來張高麗副總理在幾次批示中都明確要求,監測數據必須準確真實準確,嚴厲打擊環保數據造假行為,對虛假數字要嚴厲問責。對當前的監測數據質量問題,我們一定要高度重視和警醒,要深刻認識到,保證監測數據真實可靠是監測工作的底線,絕對不能碰,要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監測數據質量,確保數據真實準確。二是落實新《環境保護法》對監測的要求還不夠有力。新環保法對環境監測工作提出了新的明確要求,但我們在推動落實方面,還缺乏相應的配套細則以及具體有效的措施,尤其是在推動監測“四個統一”,查處監測數據造假等方面亟需制定出臺相關辦法。三是監測系統面臨較大的改革壓力。隨著財政體制改革、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政府購買服務等一系列改革舉措的深入推進,監測系統面臨收入減少、人員流失等壓力,這對監測事業的長遠發展造成了一定的影響。系統上下對如何應對這些挑戰,還缺乏創新思維和有效舉措。四是監測系統的自身能力還存在不足。面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新形勢,特別是打好“三大戰役”的新要求,監測系統監測網絡建設、數據質量管理、技術體系建設等方面都還不夠完善,還難以完全做到“三個說清”。
三、積極謀劃“十三五”監測事業發展思路
“十三五”時期,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面臨新的形勢和機遇。我們要以寬廣的視角、長遠的目光準確把握我國環境監測工作的階段性特征,緊密結合“十三五”環境保護重點領域與任務要求,提前謀劃“十三五”環境監測工作思路。這次將“十三五”監測規劃初步思路提交會議討論,希望大家結合實際,積極建言獻策。這里,我就 “十三五”環境監測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等提出一個初步思路,供大家討論。
(一)“十三五”環境監測事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十三五”環境監測工作要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生態文明建設為引領,主動融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緊緊圍繞環境質量改善這個環保工作的核心,深入落實新《環境保護法》,穩步推進監測預警體制改革,建設統一完善的環境監測網絡體系,構建能夠有效滿足環境質量考核、評估、預警需求的環境監測業務技術體系,到“十三五”末,要實現說清環境質量狀況、說清重點污染源排放狀況,并能對環境風險進行預報預警的工作目標。為打贏大氣、水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提供有力保障。
(二) “十三五”時期要重點抓好的幾項工作
一是圍繞環保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逐步理清環境監測職能定位。當前,我部正在會同中編辦、財政部積極推進環境監測站機構編制標準制定工作。總的考慮是,強化監測站的政府基本公共服務職能,科學合理設置確定各級監測站基本職能、機構設置、編制配備及管理,確保環境監測基本職能發揮,促進環境監測事業科學發展。
二是圍繞“三大戰役”,建立統一完善的環境監測網絡。重點圍繞大氣、水、土壤三大行動計劃,整合優化國家環境監測網絡,使環境質量監測結果與群眾感受更趨一致。在大氣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面,要統一國家和地方監測網絡,拓展空氣質量監測項目,逐步深化源解析工作。在水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面,要強化國家地表水監測網絡,分流域推進特征污染物監測,加強水質自動監測預警能力建設。在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面,構建國家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完善土壤環境質量指標,開展國家土壤環境質量例行監測。
三是圍繞監督執法,不斷強化污染源監測。落實新《環境保護法》要求,持續推進排污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明確國家與地方污染源監督性監測責任,強化國家的監督性監測抽測及監督檢查事權。
四是圍繞降低環境風險,不斷強化環境應急與預警監測。以空氣和地表水環境質量預報預警業務為核心,深化重點區域領域環境風險綜合預警。要建成“國家-區域-省級-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預警業務體系。提升覆蓋主要河流國(省)界、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的水質自動監測能力,開展水質變化趨勢預測和風險預警。
五是圍繞生態保護,持續推進環境遙感與地面生態環境監測。加強地面與遙感相結合的生態環境監測,建立基本覆蓋全國重要生態功能區的生態地面監測站點,加強環境專用衛星與無人機監測能力建設,逐步構建天地一體化的國家生態環境監測網絡。
六是圍繞提升環境監測公信力,不斷加強監測質量管理與信息公開。要完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規范國家環境監測網質量管理監督核查,開展監測質量控制技術研究,不斷提升監測數據質量。大力推進監測信息的共享與公開,提升環境監測信息公開發布的規范性,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
四、扎實做好2015年環境監測重點工作
2015年,全國環境監測系統要認真落實新《環境保護法》、“大氣十條”和即將發布的“水十條”,積極組織開展國家和地方環境質量監測、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建設、顆粒物源解析等各項工作,突出重點、抓出亮點、應對熱點,全面抓好落實。這里,我重點強調以下幾點:
(一)全面加強環境監測頂層設計
一是認真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法》。李克強總理在記者會上強調,新環保法的執行不是棉花棒,而是殺手锏。我部已將今年確定為新《環境保護法》的“實施年”,監測系統要認真貫徹落實新《環境保護法》對環境監測的規定。要積極推進環境監測“四個統一在統一監測制度、統一國家環境質量監測點位設置、統一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統一環境監測信息發布上下功夫。要嚴格落實監測數據質量的法律責任,我部編寫了《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處理辦法》及實施細則,這次也提交會議征求意見,大家要認真研究,積極提出意見建議。
二是大力推進環境監測預警體制改革。我部將抓緊完善環境監測預警體制改革總體思路和設計方案,積極推動貫徹落實。特別是要率先推進國家環境監測網絡建設與運行機制改革。開展環境監測服務社會化試點。各地也要根據實際情況,先行先試,大膽改革創新,在避免行政干預、提高數據公信力等方面多出新招、實招。
三是科學編制環境監測“十三五”發展規劃。要精心組織開展規劃編制工作,謀劃好“十三五”期間環境監測主要目標、重點任務、重大項目和重要政策。各省(區、市)也要認真編制本轄區的環境監測“十三五”發展規劃,在目標指標和任務措施方面與國家規劃做好銜接,確保國家監測規劃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二)認真落實“水十條”,提高水環境監測預警能力
一是優化整合水環境監測網絡建設。要抓住新《環境保護法》和“水十條”實施的機遇,積極推進水環境質量監測網的統一規劃布局。今年我部將調整國家地表水環境監測網絡,增加國控監測斷面和點位,適應“水十條”規定的水質評價與考核要求。
二是不斷強化水環境監測預警能力建設。“水十條”的實施為我們全面加強水環境監測能力創造了有利條件,國家和各地環保部門都要積極行動起來,在水質自動監測、儀器配備等方面提出系統的能力建設方案,積極爭取資金,使全國的水環境監測預警能力再上一個新的臺階。
三是繼續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監測。各地要繼續對全國地級以上城市、縣級城鎮的所有在用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開展監測,逐步推進鄉鎮一級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全面掌握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狀況,及時發布監測信息,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
四是認真開展跨國界河流水質監測。繼續做好中俄、中哈跨界河流水質聯合監測,增進互信和理解,促進界河水質改善。同時,認真開展41條國界河流(或湖泊)78個國控監測斷面的例行監測,增進與周邊國家的睦鄰友好與合作。
(三)繼續加強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和顆粒物來源解析工作
一是不斷深化空氣質量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各地要充分認識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全力推動省級空氣質量預警體系建設,爭取在今年10月前,各省(區、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的空氣質量預報預警系統全部建成。同時,要繼續完善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空氣質量預報預警平臺建設,對外發布區域預報信息。
二是鞏固和提高大氣污染物來源解析研究工作水平。今年要繼續推進26個重點城市的源解析工作,我部已經專門召開了推進會,相關地方環保部門要高度重視,確保完成任務。去年完成源解析工作的9個重點城市,要根據本地區工作實際和大氣污染治理需要,繼續完善研究方案,自行組織開展精細化源研究工作。
三是開展源排放清單試點工作。今年,我部將選取北京、天津、上海等13個有工作基礎和地域代表性的城市作為試點,率先開展源排放清單編制工作。請相關地區環保部門做好組織協調工作,充分調動各方力量,科學編制源排放清單。11月底,各試點城市要將源排放清單編制成果上報我部,12月,我部將組織開展試點城市的整體評估。
(四)鞏固和提升污染源監督性監測、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做好應急監測工作
要進一步做好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提升數據運用水平。各地環保部門要按照新《環境保護法》有關規定,督促國家重點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自行監測,并向社會公開監測信息。此外,要時刻做好應急監測工作準備,確保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能夠第一時間開展應急監測工作。
(五)持續加強土壤、農村等專項監測工作
不斷強化土壤環境監測,建立土壤環境監測網絡,開展國家土壤環境質量例行監測。繼續組織開展農村環境質量試點監測與評價,進一步完善農村環境質量評價技術方法。扎實做好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與考核工作。
(六)加大環境監測質量監督檢查力度
針對空氣質量監測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張高麗副總理的重要批示以及陳吉寧部長的指示要求,我們決定用兩年的時間,開展全國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專項檢查。專項行動不僅要完善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的質量管理和技術體系,而且要開展不同形式的空氣質量自動監測專項檢查,查處虛假偽造數據行為,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問責。自動監測質量檢查主要采取交叉檢查、飛行檢查、回頭看檢查三種形式,由我部統一檢查要求,統一評判標準,統一公布檢查結果。全國各省(區、市)都要開展空氣自動監測質量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查處和整改。各地要認真自查整改,不能走過場,我部將組織開展交叉檢查、飛行檢查和“回頭看”檢查,我們檢查出的問題,如果是各地已經自查并整改過的,將不予追究;如果是各地自查沒有查出來的將嚴厲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同時,要充分發揮國家直管站的作用,對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和國家直管站數據嚴重不符的城市進行嚴格檢查,嚴防數據造假。
(七)不斷強化環境遙感監測工作,推進“天地一體化”進程
今年要大力推進2顆大氣環境監測衛星以及2顆16米分辨率環境衛星后續星立項與研制,加強無人機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同時,不斷深化拓展環境遙感技術在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環境監察執法等領域的監測應用,推進生態保護紅線遙感監管平臺建設。各地要積極應用衛星和航空遙感監測數據,探索建立天地一體化的環境監測預警會商、數據共享和成果報送機制。
(八)繼續加強環境監測系統行風建設
關于黨風廉政工作,接下來趙九方同志還要專門講。在這里我要特別強調的是,監測系統充分認清中央對黨風廉政的新要求以及監測業務工作面臨的新形勢,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中紀委和環保部黨組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落實黨風廉政主體責任,深入踐行“科學監測、誠信監測”職業理念,嚴格執行監測標準和技術規范,將監測數據質量作為行風建設主要著力點,抵制不良干預,嚴禁數據造假。同時,各地要持續做好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工作,嚴格執行“八項規定”,使“四風”問題不斷得到改進。對容易產生腐敗的重點崗位、關鍵環節加強權力運行監督,各類監測資金的使用要經得起檢查和審計,在儀器設備招標采購、涉企服務等工作中要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制度,堅決杜絕出現腐敗問題。
同志們,面對環境監測的新形勢、新任務,我們一定要不斷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使命意識,緊緊圍繞環境管理的新需求和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扎實做好各項工作,努力推動環境監測再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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