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企業:這個7月 就和股市一樣令人糾結
對于很多污水處理企業來說,這個7月,就和股市一樣令人糾結。
6月26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下稱78號文),其中提到污水處理勞務、再生水勞務,自2015年7月1日起,征收增值稅,后分別返還70%和50%,即需要分別交納30%和50%的增值稅。這意味著污水處理、再生水等免增值稅的政策被取消。
一石激起千層浪。政策一出臺便引發污水處理行業強烈反響和廣泛爭議。
從原先污水處理、再生水等免征增值稅,到要開始交納增值稅,業內很多企業都感到“很沉重”。
“如果按照新政策,興蓉環境2014年的增值稅和所得稅凈增加2800萬元,對企業來說壓力巨大。”興蓉環境董事長楊光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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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業界期待更多說明
“污水處理行業已經習慣了免增值稅、免流轉稅這么一種狀態。現在這個常態已經被打破了。無疑會讓業界很多企業苦惱。”君合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世堅在7月21日E20環境平臺舉辦的一場討論活動上對中國經濟導報記者直言。
“雖然污水處理行業流轉稅相關政策事宜一直都是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但此番78號文的發布一改以往的謹慎穩重作風。在沒有征求業內意見的前提下就出臺了。而對于政策出臺的意圖以及預期效果,我們還是期待官方能有更多的解讀和說明。”劉世堅透露。
另外,業內人士表示,78號文很多問題并沒有得到完整解答,很多細節仍有爭議。比如在增值稅方面,目前市場對開征增值稅的理解有所不同。比如,污水處理企業退稅70%的基數是多少存在爭議,有人認為稅基是17%,還有人認為污水處理廠應屬于小規模納稅人,按3%的稅基計算。
“我國當前將增值稅征稅對象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的稅基是17%,小規模納稅人的稅基是3%。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辦法,認為只要企業賬目健全都可以認定為是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是因為沒有抵扣條,整體按照3%的稅基進行抵扣。而基本上國內的污水處理廠都可以達到一般納稅人基本要求,屬于這個范疇。但是國內針對自來水、燃氣和農產品企業有一個13%的優惠稅基。如果能將污水處理也和上述三類企業一樣,實行一定的優惠稅率,多少也能減輕企業的一部分負擔。”桑德集團財務中心副主任劉曉棟對中國經濟導報記者表示。
“還有一個問題,78號文規定,先征收增值稅,后返還70%,這個返還的過程如何操作?是一次性返還還是分期返還?是按季度還是按年度結算?這些都是企業關心的問題卻沒有得到說明。因為企業要針對稅收情況進行調整,不少企業現金流會產生很大壓力。”劉曉棟認為。
2.加速業界整合
興蓉環境副總、總會計師胥正楷對中國經濟導報記者透露,78號文出來以后,很大程度上會加速小企業的整合。
“毫無疑問,78號文對那些技術水平不達標、競爭力不強的污水處理企業是致命的。”北控水務集團副總裁于立國對中國經濟導報記者表示。
記者查閱78號文發現,要求已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納稅人,因違反稅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受到處罰(警告或單次1萬元以下罰款除外)的,自處罰決定下達的次月起36個月內,不得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于立國分析說,“78號文的出臺,加上今年以來出臺的新《環保法》、水十條、環境稅,這些都意味著環境壓力日益增加。而這些環境壓力也會倒逼產業進行重新整合。舉個例子,一個污水處理廠,倘若處理后的水無法達標,那么首先要根據環保法進行罰款,然后按照環境稅相關規定企業又繳了稅,最后還要求連續3年不能減免相關增值稅流轉稅。這么東扣西扣下來,一個企業的利潤就所剩無幾。”
“78號文還特別將不減免稅收的金額標示出是1萬元,這個門檻其實相比之前很高了。無疑會對一些中小企業造成‘滅頂之災’。”于立國表示。
3.PPP項目落地或受影響
“78號文的初衷是讓環保企業守法,但是對于一個已經多年享受減稅的行業來說,其實無形中加大了負擔。”清華大學環境學院環保產業研究中心副主任薛濤表示。
薛濤認為,長期以來,國家對污水處理行業比較重視。污水處理行業中大部分項目是減免稅收的,但恰恰因為減免稅收,污水處理行業的交易結構、收費體系中,都沒有算入增值稅以及所得稅的環節。
薛濤表示,很多78號文所影響的企業正在以PPP中所包含的BOT模式運行污水處理廠,這將沖擊本身就落地不暢的PPP模式。“特別是78號文中并未要求地方政府對民營資本做出合理補償這一點。”
“78號文的調整極大影響未來水務和固廢類PPP項目的推廣。雖然在PPP合同里,一般會注明如出現稅法修改造成的影響由政府補償,但考慮到地方政府財政吃緊的現實情況,我們預計政府的補償往往執行不到位或者拖欠嚴重。故而預計將極大地影響企業現金流、PPP類項目運營期的利潤率以及未來項目推進的速度。”薛濤認為。
“未來可能的解決方案是,首先,地方政府按照這次影響的變化給予補貼,這是企業認為最好的情況;另外,為了保持PPP項目推行的力度及進度,中央財政對PPP項目進行變相補貼,但這也要看具體的實施情況;最后,可能的是地方政府和企業共同承擔這次的調整。”申萬宏源研究院董宜安對中國經濟導報記者說。
4.加稅不加價?難
桑德集團董事長文一波在出席2015環保產業高峰論壇期間表示,對污水處理開征增值稅的政策是從再生資源的角度出發。如果所有的污水都作為再生水、中水進行售賣,那么征稅是合理的。但現在,大部分污水處理后直排,即使生產中水也沒有實現市場化。
“根據現在的78號文,17%增值稅先征,后返70%。雖然有返還的規定,但是一年后的返還執行將存在很大變數,在評估扣減時會打折扣。”文一波說。
據估算,連同其他附加計征項目,折算下來污水處理收入要計征6個點(6%)。一座污水處理廠年收入往往達數千萬元,6%的計稅看起來不大,實際上是一筆不小的資金。對此,業內人士表示,在微利的污水處理行業,收入和利潤是兩回事,這樣的計稅將給行業帶來比較大的影響。“這比所得稅還厲害。”文一波表示。
文一波表示,對于國企而言,影響不大,不過是“從左手到右手”的問題。但對廣大市場主體而言,就對經營有明顯的影響。而據統計,目前污水處理行業近70%已實現市場化。
記者了解到,在與地方政府簽訂的污水處理合同中,明確規定了稅率變化,水價也須相應作出調整。“現在稅調了,沒理由價格不變。據我所知已經有企業與地方政府交涉了。”文一波說,據他估算,如果確實執行增值稅政策,污水處理的成本估計每噸要普漲0.1元左右。
“考慮污水處理行業和垃圾處理行業的特殊性,大部分PPP或者BOT項目的付費單位是政府,因此78號文增加的費用會轉嫁給地方政府。因此按照協議嚴格執行的話,會涉及到地方財政支出增加的問題。污水處理費增加可以通過提升水價實現,但是垃圾處理費就只能由地方政府進行承擔。”劉曉棟對中國經濟導報記者表示。
5.地方政府、企業仍需時間消化
蘇伊士投資總監郝小軍表示,78號文對污水處理廠企業的影響,除了增加經營成本,還表現在企業核算和財務管理方面。
“大多數污水處理廠,在此前運行過程中因為不征收增值稅,所以對進項稅的管理很薄弱,以后如果沒有進項稅的票據的話,很難進行銷項稅的抵扣。因此在具體操作層面上,也不太現實。企業缺少足夠的證據去證明要去做增值稅的抵扣。畢竟事發突然,企業也措手不及。”郝小軍對中國經濟導報記者表示。
“另外,在具體執行方面,78號文6月15號發布,7月1號執行,大多數地方的水務部門和污水處理企業,可能還不清楚78號文的操作流程和程序,因此存在對接的問題。而且在對接過程中,也需要統一的標準和明確的規范,這需要時間進行消化。”郝小軍透露。
6.如何操作?專家:區別對待
采訪中,不少企業建議政策制訂部門,在政策制訂和執行時,可以充分考慮下污水處理行業與垃圾處理行業的發展和相關企業的承受能力。
“既然78號文出臺比較倉促,未能進行業界意見的征詢,那么針對污水處理行業與再生水行業可不可以‘網開一面’?繼續執行增值稅免征政策。”劉世堅表示。
“如果無法做到免征,那么就建議減緩實施,同時采取‘老項目老辦法,新項目新辦法’的原則區別適用。”于立國表示。
如何理解“老項目老辦法,新項目新辦法”?“合同文件實施以前已經投產或者已經運營的污水處理廠就不在78號文適用的范圍,新建的或者尚未投產的或者尚未與政府簽訂有效法律協議的,適用于78號文,這應是一個‘分水嶺’。”郝小軍解釋說。
“鑒于環境產業的特點,建議稅收政策出臺、實施應該有一個緩沖期,讓污水處理企業和垃圾處理企業能有時間,按照新的交易結構,適當調整交易關系,在確保企業正常經營的同時,真正促進產業的轉型與升級。“資深投融資專家高宏坪對中國經濟導報記者表示。
業界之聲
環保行業一直是一個保本微利的行業,需要更多政策和資金支持。按現在的政策,企業很大一塊利潤將被扣掉。如果沒有基本的支持和鼓勵,企業可能沒有太多創新動力。
——柏林水務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劉阿蕾
此次增值稅政策的出臺,可能是政府認為污水處理不是資源消耗單元,而是能源的產出者。從之前的免征增值稅到現在突然征收,政府“一刀切”做得過快。環保行業需要多方共同呼吁,政策才能更好地完善。
——博天環境集團董事長趙笠鈞
國家所有政策出臺之前都有頂層設計,都比較慎重,但為什么這次讓行業感覺有些倉促?可能有兩點原因:第一,國家要通過這個政策促變,通過轉型升級的方式促嚴;第二,通過政策的出臺促進行業的轉型升級,如能源化、資源化的開發。如果是這樣一種動機,意味著很多行業和企業面臨產業轉型升級的情況將比較緊迫。
——E20環境平臺高級合伙人、資深投融資專家高宏坪
78號文除了改變了長期以來免流轉稅的常態外,在現實層面,它對正在履行的特許經營合同或者污水處理協議的沖擊非常直接,現在我們需要想辦法盡量減少沖擊的程度。
從國家基本政策的一致性上考慮,對于增值稅,還是“免”為主較好,如果免不了,就需要擴大增值稅的范疇,并且給一個較低的稅率,或者與PPP的相關政策相配合,以提升政策的可執行性。
——君合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世堅
稅基問題很關鍵,到底是17%還是13%?這需要全行業去呼吁。關于即征即退,退稅環節也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說法或者細則。
——興蓉環境副總、總會計師胥正楷
78號文實施以前已經投產或者已經運營的污水處理廠,應該不在文件適用范圍內,新建的或者尚未投產的、尚未與政府簽訂有效法律協議的才在這個范圍內,應該有一個“分水嶺”。
——蘇伊士投資總監郝小軍
再生水行業需要國家政策、財政的支持,國家在之前的156號文中已經提過中水方面有稅收優惠支持,78號文應該在再生水方面有所調整。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高工、總經理李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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