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被否仍獲準開工 山西兩煤電項目“死而復生”
日前,山西省發改委分別以晉發改能源發〔2015〕412號文、407號文核準中煤平朔集團有限公司2×66萬千瓦、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寧武2×35萬千瓦低熱值煤發電新建項目,標志著這兩個總投資合計約86億元的項目由前期工作階段正式進入基礎建設階段。但據《中國能源報》記者了解,上述兩個項目環評報告書稍早前均遭環保部否決。
環保部2015年2月10日受理的《山西中煤平朔低熱值煤發電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顯示,平朔低熱值煤發電新建項目位于山西朔州市平魯區井坪鎮麻黃頭村,廠址西側緊鄰朔州市城區規劃區,距朔州市城區規劃區邊界的最近距離約60米。“為消納山西省平朔礦區的洗中煤及煤矸石等低熱值煤,實現資源綜合利用,保護生態環境,本工程新建2臺66萬千瓦國產超臨界直接空冷燃煤發電機組,相應建設循環流化床鍋爐,同步安裝高效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裝置、SNCR脫硝裝置,電袋除塵器及濕式電除塵器,占用火電建設規模132萬千瓦。”國家能源局以國能電力【2013】47號文《國家能源局關于同意山西中煤平朔低熱值煤發電新建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復函》同意本工程工作的開展。
但在4月23日,環保部以《關于不予批準山西中煤平朔低熱值煤發電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通知(環辦函[2015]620號)》否決了中煤平朔低熱值煤發電新建項目的環評文件,理由是該項目及環境影響報告書存在三個主要問題:“一、該項目所處晉北地區燃煤電站布局集中,大氣環境質量超標比較嚴重。根據《山西省低熱值煤發電‘十二五’專項規劃》,該區域將新增一批包括本工程在內的低熱值煤發電項目,根據規劃環評意見,其規模超出了環境容量和水資源承載能力。二、該項目性質為煤電項目,與《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關于‘地級及以上城市市轄區禁止新建除熱電聯產以外的煤電’的要求不符。三、工程燃用低熱值煤灰分53.15%、硫分1.81%,報告書提出的綜合除塵效率99.99%、脫硫效率99.96%的技術可靠性和經濟可行性論證不足。”
2015年1月4日,環保部受理《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寧武2×35萬千瓦低熱值煤發電新建項目環評報告書》,但在3月20日,環保部發布《關于不予批準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寧武2×35萬千瓦低熱值煤發電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通知(環辦函[2015]400號)》,否定了寧武低熱值煤發電新建項目的環評文件。環保部稱該項目所在區域寧武縣2014年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總懸浮顆粒物(TSP)日平均濃度超標,“預測表明,疊加本工程建設,并考慮替代城區冬季采暖鍋爐,對煤堆場采取防塵抑塵措施后,環境空氣質量仍不能滿足相應功能區要求。”
另據了解,2015年3月16日,環保部發布《環保部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15年本)》,將火電站、熱電站等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權下放至省級環境保護部門。雖然環評報告書此前遭到環保部否決,但是上述兩個項目均于6月26日獲得山西省發改委的核準。這是否意味著環評審批權下放后,各地方的環評要求也隨之變松了?如果未發生變化,這是否意味著當地環保部門存在違規嫌疑?環保部將會采取哪些措施?
對于上述疑問,《中國能源報》記者已經聯系采訪了環保部相關人員,但截至發稿時仍未得到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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