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環保局局長溫武瑞公布環境應急監測指標
天津市環保局在發生爆炸事故后,立即調動應急、監測隊伍奔赴現場,凌晨2:50到達事故現場,迅速開展現場應急監測工作,截止到發稿前,共組織出動監測人員近200人次,在事故現場周邊布設環境空氣監測點位17個,采集空氣樣品80余個;水和廢水監測點位5個,采集水樣品12個。
事故特征污染物監測情況
3:30 通過現場快速監測儀器及環境自動監測車,對事故點下風向(新港八號路)氣體進行了監測。
3:40 初步確定刺激性氣味氣體主要特征染因子為甲苯、三氯甲烷、環氧乙烷。
4:00 監測數據顯示,環氧乙烷濃度范圍為1-2毫克/立方米,根據《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環氧乙烷在空氣中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為5毫克/立方米。
5:30 監測數據顯示,甲苯濃度為3.7毫克/立方米,超過了《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規定的廠界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2.4毫克/立方米);三氯甲烷濃度為1.72毫克/立方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和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未作規定(低于《車間空氣中三氯甲烷衛生標準》規定的車間最高允許濃度20毫克/立方米限值);VOCs為5.7毫克/立方米,超過了《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規定的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2.0毫克/立方米)。
6:00 監測數據顯示,甲苯濃度為3.06毫克/立方米;三氯甲烷濃度為1.72毫克/立方米;VOCs為5.02毫克/立方米。
8:00 監測數據顯示,三氯甲烷濃度為0.06毫克/立方米;VOCs為0.1毫克/立方米,已經低于《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規定的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
截至13:00,現場監測環氧乙烷未檢出。
空氣質量常規污染物監測情況
事故發生后至目前,事故點周邊5個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分別在開發區、塘沽、中新生態城、漢沽、寧河)6項常規污染物(PM2.5,PM10,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碳、臭氧)未受到明顯影響,周邊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為二級良至三級輕度污染水平,實時AQI指數范圍為86至105,首要污染物為PM2.5,與全市平均水平基本相當,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等實時指數均為一級優,空氣質量6項常規指標未見明顯異常。
水環境監測
事故發生后,入海排水口已經全部關閉,環境水質未受到事故影響,事故水正在進行監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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