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78處重點污染源提出治理意見
更新時間:2015-08-20 07:17
來源:網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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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自來水廠取水口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應責令其限期治理,一般為3至6個月內,最長不超過1年,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依法予以停業、搬遷或關閉。”四川省廣安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近日聽取了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關于渠江廣安段流域水污染治理與飲用水水源保護問題調查報告,并提出整治意見。
值得一提的是,這個調查報告是在廣安市人大常委會以“特定問題調查”進行監督的基礎上形成的。早在2004年,成都市錦江區人大常委會組建過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此次廣安市人大常委會以特定問題調查的方式行使人大監督權,可以說在四川地市州人大常委會中開了先河。
特定問題調查,是指人大常委會為了正確行使職權,就某一專門問題所進行的調查活動,是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監督權的一種非常措施。
“連續幾年,市人大常委會每年都對水污染治理與飲用水水源保護進行監督,但到底是什么情況,很多人還是心生疑問。”在廣泛征求市人大代表意見的基礎上,廣安市人大常委會今年3月依法成立了渠江廣安段流域水污染治理與飲用水水源保護問題調查委員會,分設5個流域調查組,吸納三級人大代表共468人,負責廣安區江西北流域、廣安區江西南流域、前鋒區流域、華鎣市流域、岳池縣流域的調查工作。
監督法規定各級人大常委會行使監督權的方式共七種,那么特定問題調查與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詢問、質詢等其他監督方式有何不同呢?
“特定問題調查是比較剛性的一種監督方式。”廣安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余儀向《法制日報》記者介紹,調查工作的開展可以推進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在廣安的實施,查明存在的問題,向上級反映修法建議。
渠江是廣安的“母親河”,渠江廣安段干流有118公里,水質好壞關系到流域內兩百多萬人口的生命健康安全。廣安市人大常委會之所以選擇水污染源作為特定問題調查,也是積極響應市委作出的“潔凈水”行動部署和回應社會各界對水環境治理的呼聲,同時也是對渠江經廣安到重慶這段出川水域負責。
調查期間,各流域調查組以廣安市水系圖為參照,對170條溪河溝渠、75座水庫、113家排污企業、586個規模養殖場、76個場鎮、68處飲用水源進行了全方位摸排和普遍“體檢”,全面了解并掌握了渠江廣安段流域水質狀況及治理情況、飲用水水源水質狀況及保護情況、各地實施“潔凈水”行動情況。調查依據國家對水環境要求的檢測標準,查找出78處重點污染源。
“我小時候去游泳的河,現在被污染得連鴨子都不下蛋了,已經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調查組成員、廣安市人大代表、華鎣市永興鎮馬架坪村支部書記歐憲章感受頗深,“在一個多月時間里,我們從早上八點到下午五點,多方聽取群眾意見,不漏掉對每一個污染源的調查、取樣和檢測。”
此次廣安市人大常委會的特定問題調查嚴格按照監督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由主任會議書面向本級人大常委會提議組織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列入常委會會議議程審議,通過表決作出決定;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由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本級人大代表共26人組成。為給特定問題調查工作提供保障和技術支撐,還特地組建了綜合協調組,吸納相關部門負責人、邀請相關專家協助調查工作。
從4月至7月,廣安市468名市、縣(區、市)、鄉鎮人大代表參與的特定問題調查,在4個縣(區、市)、76個鄉鎮(街道)、2712個村社中行程2653公里,將污染源逐步調查清楚并向調查委員會書面報告。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各調查組充分發揮市縣鄉人大代表作用,廣泛動員所在區縣政府、職能部門以及鄉鎮街道、村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對流域水質情況、飲用水水源保護情況、“潔凈水”行動實施情況進行了全面摸排,為調查工作提供了大量翔實的第一手資料,有的調查組還聘任了社會調查員,明查暗訪收集了一些真實情況。
因為特定問題調查突出問題導向,調查事項聚焦,群眾關注度高,參與調查人員多、選點多、手段多,所以建議針對性強。
調查報告指出,對污染源為規模養殖場的,依照國務院《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禁養區內的養殖場,一律予以拆除或關閉;限養區、可養區內未進行廢棄物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或者處理不達標的,責令限期治理,跟蹤核查,并向社會公布。
對污染源為場鎮生活污水、未建污水處理廠站的,務必嚴格按規劃于2017年年底前全部建成;已建污水處理廠站但管網建設不配套的,應限期配套建設達到接通;對建成未運行或未達到設計處理能力、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污水處理廠站,要壓實責任,落實常態化監控,定期核查臺賬數據,實行掛牌監管,限期整治。嚴格落實環保責任追究制度,對造成重度以上污染的違法排污者以及應當受到追究的直接責任者、監管者,由有權機關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單位、責任人的責任,并向社會公開問責結果。
調查報告建議,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科學編制全市水環境治理規劃,統籌安排重點區域、城鎮供排水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時序,使經濟社會發展與水環境承載力相適應。
例如,對新建城區、場鎮的規劃建設,實行“先地下、后地上”原則,做到地下管網雨污分流與地面建設統籌規劃、同步實施或超前實施。對老舊城區、場鎮地下管網雨污分流改造,進行科學規劃,抓緊實施,盡快解決歷史欠賬。對排污企業、規模養殖場,根據所處區域位置和污染危害性,制定治污時間表和路線圖,有計劃有步驟推進治理工作。對直接或間接影響飲用水源保護區的重點污染區域,要優先安排治理規劃及其資金、項目,集中力量整治,消除污染,以實實在在成效回應人民群眾的呼聲和期盼。
特定問題調查推動了污染治理步伐加快。調查期間,相關部門已經關停、遷建畜禽規模養殖場76家,取締網箱養魚12050只、禁止水庫施肥養魚6.5萬畝,配套建設沼氣池、沼液貯存設施等264處,打撈水葫蘆3200畝水面。
根據調查報告,廣安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作出決議,同意批準該報告,轉市政府研究處理。廣安市政府將分別于今年12月1日前、明年6月1日前報告研究處理情況。廣安市人大常委會將跟蹤監督,適時聽取市政府執行決議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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