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治水將探索第三方治理模式
日前從有關部門了解到,今年底,珠三角地區城區基本實現污水收集管網全覆蓋。按照國家“水十條”要求,到2020年(nian)地(di)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黑(hei)臭(chou)水體比例控制在10%以內。
今年(nian)是《南粵水更清行動計劃》實施第二(er)階段“三年(nian)新(xin)突破”階段目標(biao)的(de)實現年(nian)。廣東省通過實施綜合整(zheng)治,積極推(tui)進廣佛跨界河流(liu)、茅洲河等重污染河流(liu)污染整(zheng)治,“一(yi)(yi)河一(yi)(yi)策”狠抓精細化(hua)治污。
了解到,目前,廣州市廣佛跨界16條河涌(yong)整治工程(cheng)111個項(xiang)目已完(wan)工17項,在建74項;佛(fo)山市第一批42條“一河(he)一策”重點河(he)涌389項(xiang)整治項(xiang)目已完成253項,在建98項。城(cheng)市內河涌整治方面,珠三角各(ge)市成立(li)專門領導機(ji)構,投入(ru)約170億(yi)元整治520多條河涌,河涌整治初(chu)見成效。
不過,省人大重點督辦的6條(tiao)跨市重污染河(he)流,有4條在珠三角地區。珠三角60個(ge)省控(kong)斷面中,仍有(you)20%的斷面不達(da)(da)標(biao)和高達(da)(da)8.3%的劣(lie)Ⅴ類(lei)斷面(mian)。有功能區(qu)劃的水體(ti)中仍有18條河流未消除劣(lie)Ⅴ類。
據悉,廣(guang)東(dong)省治(zhi)(zhi)水將探索(suo)第三方(fang)(fang)治(zhi)(zhi)理(li)模式。采取引入項目投資人負責項目一體化實施(shi),政府作為技術要(yao)求方(fang)(fang),對項目提出治(zhi)(zhi)理(li)目標要(yao)求并協調、管理(li)項目實施(shi),同時引入第三方(fang)(fang)機(ji)構對項目進(jin)行(xing)全方(fang)(fang)位的監督(du)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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