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環評為污染項目背書
近日有媒體報道,江蘇常州外國語學校搬遷新址后,493名學生先后被檢查出皮炎、血液指標異常等情況,個別學生查出患有淋巴癌等。據調查,學校附近正在開挖的地塊上曾是三家化工廠,地下水和土壤中環境污染物均嚴重超標。對此,環保部和江蘇省已成立聯合調查組。
這樣一塊污染如此嚴重的土地,本應是必須認真進行土壤修復治理的環境敏感區,卻如何竟建成了校園?他們究竟是怎么拿到環評報告的?
其實,在一些地方,環境影響評價形同虛設,很多項目上馬動工時根本就不拿環評當回事,普遍存在先上車再補票式的“未批先建”行為,讓環評程序形同虛設、淪為走過場和擺設。此次風波中,涉事學校建設環評報告的批復日期是2012年3月,而奠基施工則是2011年8月,施工比環評批復早出了半年多。
不僅如此,再細讀這份事關眾多學生身體健康的環評報告,也讓人疑竇叢生:既出具結論“確認符合建校規范”,卻又在報告最后指出“土壤和地下水已經受到污染,存在人體健康風險和生態風險”,并提到該地塊修復可能產生空氣污染。一方面表明他們清楚這塊地存在嚴重污染危害健康的風險,另一方面卻又迫于壓力不得不出具報告。只好含糊其辭、模棱兩可,就“例行公事”一般地檢測了幾項常規污染指標,而沒有對涉事地塊原化工企業的農藥成分進行評估。
環評本應成為防范環境風險、保護公眾環境權益的一道鐵閘。但現實中,囿于機制失靈,環評不僅沒有起到阻止污染項目上馬的作用,反倒成了污染項目的背書和“幫兇”。正因為如此,環保部才要大刀闊斧地脫鉤環評機構。因為,環評一日不能“挺直腰桿”,這樣的事件就一日不能杜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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