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將全面實現室內禁煙
上海將于近期修訂《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這個修訂已列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2016年立法計劃正式項目,預計今年6月將提交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條例一旦修訂實施,將全面營造無煙上海氛圍,實現室內全面禁煙。
根據2015年度《上海市公共場所控煙狀況》白皮書,過去一年,執法部門對違規場所和個人進行的控煙立案處罰與2014年同比略有下降,但餐飲場所的吸煙發生率卻上升了2.1個百分點。
目前,《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修訂工作成為2016年上海市人大立法計劃正式項目,即將執行。上海社會各界已就《條例》修訂的必要性、迫切性和可行性形成共識。一項“無煙環境立法”輿情調查得到4萬余人響應,94%投票者支持上海市工作場所室內全面禁煙,餐館和工作場所位列“最不能忍受二手煙場所”的前兩位。
有人在餐館吸煙,是處罰個人還是處罰餐館經營者?這成為大家爭論的焦點。不少人認為,按照國外的經驗,一旦有人抽煙,處罰經營者的執法成本更低,更能收到效果。也有人表示,處罰的重點對象應該是違規抽煙的經營場所。因為,控煙場所的經營者有義務帶頭執法,管理好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不出現違規行為,有對吸煙者有勸阻和制止的義務。一些發達國家,在餐廳準備吸煙時,服務員都會有禮貌地趕過來進行勸阻。
“違規的吸煙行為并不會特別難定性,但還是會遭遇處罰難。”上海市食藥監相關負責人說,目前采用“九龍治水”式的監督執法模式,在不同場所的違規吸煙行為,對應的監管部門就涉及教育、文化、食品藥品監管、公安、房屋、衛生、交通等十多個,監管職責看似邊界清晰,實際操作中卻形成多個“中間地帶”,容易滋生互相推諉的情況,等到執法人員趕到,煙霧早就散了,煙民也可能早就跑了,執法有難度。
上海市衛計委介紹,此次《條例》修訂的核心內容定位于三點:一是確保室內工作場所、室內公共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煙;二是確保執法程序的調整有利于提高執法部門的積極性,加重違法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三是,充分借鑒吸收北京無煙立法與治理、上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立法與執行等經驗,加強社會宣傳共治。
上海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委員程維明認為,一方面,執法不要留空白點,另一方面,也要避免多頭執法,如果責任主體不清晰,很難對違規煙民進行處罰,法規也不能很好地落實。“有的公園里有文物保護單位,有的公園擁有大型游樂場,有的風景名勝區內設有公園,”程維明說,目前執法區域就有交叉,存在多頭執法現象。他建議能否采取分層分類管理方法,管理好自己的“家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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