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規定小型餐飲要備案
上海市日前公開了《上海市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臨時備案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辦法》按照分類施策、從嚴監管、減少存量、嚴控增量的原則,對無證經營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綜合治理,對小型餐飲臨時備案的部門職責、申請方式、經營要求、違法查處等有具體規定。其中,制售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熱食類食品和糕點類等可能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的食品,均納入負面清單。
加強事中事后監督管理
《辦法》適用于上海市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但經營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要求、不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的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辦法》對工商、環保、消防、城管、綠化市容等部門參與綜合治理的職責都予以了明確,并強調加強事中事后職能部門監督管理。
《辦法》指出,經臨時備案的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風險,保證食品安全,誠信自律,主動公開食品原料來源的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辦理臨時備案前,可征求經營場所周圍居民和物業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的意見。
經臨時備案的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存在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臨時備案,轉讓、涂改、出借、出租臨時備案公示卡,3個月內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或者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及重大社會影響等情形的,區市場監督管理、環保、房屋管理、消防、城管執法等部門應當告知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由其注銷臨時備案信息。
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熱食類食品禁售
在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臨時備案問題上,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的劃定一直備受關注,《辦法》此次公開了這兩份清單。
正面清單中,申請臨時備案首先要經營品種不屬于本《辦法》規定的禁止經營品種;第二,經營場所位于固定建筑物內,與公共廁所、倒糞池、化糞池、污水池、垃圾場等污染源直線距離二十五米以上,經營場所內無圈養、宰殺活的禽畜類動物的區域;第三,經營場所不兼用于個人日常生活,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符合餐廚垃圾、餐廚廢棄油脂處置的相關要求;最后,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經營場所和設備設施。
負面清單則明確,經臨時備案的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經營以下食品: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經營的食品;冷食類食品、冷加工糕點、生食水產品、涼拌菜和預先拌制的色拉等高風險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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