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輝豐污染項目被要求拆除
ST輝豐(002496)9月17日晚間公告,近日收到江蘇省環境保護廳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公司拆除新上高濃COD廢水制水煤漿焚燒副產蒸汽項目。公司稱,這將對公司本年度業績產生重大影響。
連收兩張環保罰單
9月17日晚間,ST輝豐公告了其收到由江蘇省環境保護廳出具的兩份《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消息。一份處罰決定,要求公司拆除新上高濃COD廢水制水煤漿焚燒副產蒸汽項目。另一份處罰決定,要求對300噸氯苯環戊酮、500噸咪酰胺銅鹽、500噸咪酰胺錳鹽項目未通過驗收即生產的情況進行改正。
公司稱,上述行政處罰決定要求公司拆除新上高濃COD廢水制水煤漿焚燒副產蒸汽項
目,截止2018年8月31日已累計投資9910.55萬元,公司處置方案為:1、拆除聯接管道、電線電路、水煤漿焚燒副產蒸汽系統、廢水制水煤漿、輸煤、分析等主要設備;2、土建及
建筑物予以保留利用;3、其他配套設施拆除后再利用。由于資產處置收入和支出存在不確定性,目前處置損失無法準確測算,預估損失率在60%-90%之間。上述處置預計將對公司本年度業績產生重大影響。
多重麻煩纏身
除了環保事件對生產經營帶來的影響外,公司還有其他的麻煩。
首先是證監會立案調查的麻煩。4月23日晚間,ST輝豐遭到證監會立案調查。監管部門表示,要密切關注公司前期的定期報告和相關臨時報告是否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了企業生產經營涉及的環保排污信息及相關環保問題。
其次是信用評級被下調的麻煩。8月23日,鵬元資信決定對輝豐股份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由AA-下調至A+,評級展望維持為負面,將“輝豐轉債”信用等級由AA-下調至A+。
另外,董事長也極有可能負上刑責。公司于9月份公告,于近日接到鹽城市公安局直屬分局通知,公司及董事長、總經理仲漢根先生因涉嫌環境污染案材料由公安局已于近日移送鹽城市東臺市人民檢察院,目前尚未進入起訴程序,董事長處于取保候審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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