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治氣系統謀劃 精準施策
山東省臨沂市近日印發《臨沂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作戰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堅持環境質量與排放總量雙控,突出抓好工業污染深度治理、機動車尾氣治理、城市面源污染防治等重點任務,統籌兼顧、系統謀劃、精準施策,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臨沂市提出,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排放總量分別較2015年下降15%以上,臭氧濃度逐年上升趨勢得到有效遏制,PM2.5、PM10、二氧化氮分別控制在52微克/立方米、94微克/立方米、40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濃度持續改善,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62%(優良天數227天)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逐年減少。
《方案》要求,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四職”責任人制度,縣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轄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四職”責任人。市直有關部門按照市委、市政府確定的責任清單,落實“管行業就要管環保、管生產就要管環保、管業務就要管環保”的一崗雙責責任,做好牽頭、配合和具體工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
《方案》提出,嚴格量化問責。對督查巡查發現問題較多或交辦問題未按要求整改的,空氣質量惡化或長期居全市后位的,按照梯度加嚴的標準,對縣區、鎮街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實施問責。對完不成年度任務的,扣除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環保指標分數,取消當年爭先評優和評選各類先進資格,并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要求啟動問責程序。對督查整改工作中虛報情況、瞞報漏報、逃避監管、工作不嚴不實的,空氣質量惡化嚴重的,從嚴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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