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天氣環境污染風險管控亟待加強
從6月進入主汛期以來,我國186條河流遭受了超過警戒水位以上的洪水,局部地區已發生洪澇災害。極端天氣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不容忽視,亟待加強生態環境風險防范。
目前,極端天氣下災害事件發生頻繁。特別是在沿海城市,除了受上游徑流洪水災害的影響外,還會受到臺風、海冰和風暴潮等自然災害的影響。由此帶來的伴生生態環境問題呈現多樣化、復雜化、新型化,特別是倒灌水(海水倒灌、河水倒灌等)、河水(或湖水)、雨洪水“三水”夾擊。污染物隨著河流洪水徑流下泄,同時隨著潮汐導致海水上溯。一旦出現極端天氣洪水下泄和海水上溯倒灌同時發生的情況,洪水將會無法正常向下游排澇;工廠、河道、農田、民居等缺乏有效風險防控預案,生活垃圾、溝渠死水、企業未妥善存放的危廢、不達標的污水等,都將被沖進河道或近海,不僅會給人民群眾和財產帶來極大的風險,也對生態環境質量產生了影響。2018年臺風“摩羯”和“溫比亞”、2019年臺風“利奇馬”就曾造成部分海域水質季節波動幅度較大。
目前,發達國家的政府部門在應對極端天氣事件方面已有一定經驗。而在我國,對實時、分散的極端天氣影響的認識程度和重視程度仍有待提高,生態環境風險管控亟待加強。
應強化隱性風險排查,構建自然災害情境下的生態環境風險評估與應急管理體系。借助執法合作交流和信訪平臺,抽調生態環境相關部門以及自然資源、住建等部門人員,加強區域市政污水、輸水、輸油管線,以及傾倒、滲坑、暗管等隱性風險因素排查,樹立守法正反面典型,下好監督執法一盤棋。
以“保持戰時思維、戰時標準、戰時狀態、戰時紀律”,構建臺風、風暴潮等極端天氣災害下“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 的生態環境事前、事中和事后風險防控機制,對洪泛區等洪水風險區實施生態環境風險評估,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開展社區、企業等全民演練。
可以開展基于生命周期的全過程生態環境監管,開展適應性管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開展清潔生產審核等全生命周期監管,推動生態環保重心由末端治理向全程管控轉變,力爭產排污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在總結以往保護項目的經驗教訓基礎上,借助機構改革契機,更加注重全要素生態系統的集成和綜合整治,開展基于生態系統的適應性管理。
加大極端天氣下科學研究和防控力度,納入“十四五”規劃。事前的預防往往比災后的搶救更為重要,需未雨綢繆加大預防力度,下好“先手棋”。極端天氣下的生態環境風險管控亟待納入“十四五”規劃。
生態環境保護管理的不可逆性等特性決定了事前預防比事后救濟更為科學合理,要從根本上解決生態環境保護問題,要依靠先行確定和分配環境極限的措施。加大極端天氣下生態環境風險防控科學研究和管理,積極參與國際合作,強化生態環境全要素全生命周期協同治理,結合地方實際管理情況,不斷提高應對風險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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