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發布綠色金融方案
【谷騰環保網訊】《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綠色金融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近日正式印發,提出要通過3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立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內跨區域綠色金融合作機制,形成行業標準明晰、技術創新領先、產品服務多元、組織體系完善的綠色金融發展模式,助力一體化示范區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為確保目標實現,《實施方案》明確9大項任務。首先是要探索建立綠色銀行、綠色企業、綠色項目評價標準和認證體系;構建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責任投資管理體系,探索建立統一的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標準;用好聯合授信機制,優化授信審批流程,引導和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符合綠色企業和項目特點的信貸管理制度,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綠色企業和項目加大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取消跨域收費。
證券市場建設方面,《實施方案》明確,要支持一體化示范區地方政府和大中型、中長期綠色項目投資運營企業在銀行間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發行以綠色發展、碳達峰碳中和為主題的綠色債券。
《實施意見》指出,一體化示范區要為綠色企業上市掛牌提供便利化服務,支持綠色企業按照自身特點在主板、科創板、創業板、新三板、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等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或掛牌,鼓勵開展再融資和并購重組等。
《實施方案》還提出要推動綠色金融與普惠金融、科創金融等融合發展,探索開發能效貸款、林權證抵押貸款、碳排放權質押貸款、能源未來收益權質押貸款等綠色金融產品,重點支持三農、小微企業綠色發展。
推動碳金融發展方面,《實施方案》提出,要為一體化示范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質押、借碳、碳回購等服務,支持發展碳基金、碳信托、上海碳配額遠期等;并支持減排項目開展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交易,鼓勵環境收益再投資綠色環保項目等。
此外,《實施方案》明確,示范區將支持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或綠色分支機構;支持多層次資本市場為綠色生態廊道等綠色重點產業(項目)提供融資支持。
信息共享方面,示范區還將探索將企業污染排放、環保合規性、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節能減排等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積極推動上市公司、金融機構、發債主體等企業開展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
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還將在未來三年中引入聯合國環境署綠色科創中心、聯合國環境與可持續發展學院,打造世界級城市群高質量綠色發展的全新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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