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廢棄的混合物是否屬于危險廢物?
更新時間:2021-12-15 11:03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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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騰環保網訊】問:富鋁紅柱石(CAS 1302-93-8)+ 聚硅酸鋰溶液(CAS 12627-14-4)與水的混合物,這種廢棄的混合物是否屬于危險廢棄物?是否需要交資質單位處理?
答: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或具有危險特性的物質,應按危險廢物管理。對不明確是否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予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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