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關于化工、化纖、印染行業暫緩實施產能置換政策的通知
【谷騰環保網訊】日前(qian),浙江發(fa)布關于化(hua)工、化(hua)纖、印染(ran)行業暫(zan)緩實施產(chan)能置換(huan)政策的通知。詳(xiang)情如下: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浙江省能源局關于化工、化纖、印染行業暫緩實施產能置換政策的通知
文號:浙經信投資〔2022〕53號
各市、縣(市、區)經信局、發展改(gai)革(ge)局,寧波市能源局:
2月(yue)13日省政府召開專題(ti)(ti)會議,研究制造業重大項(xiang)(xiang)目建設(she)工作。根據省政府專題(ti)(ti)會議紀要(〔2022〕3號)精神,按照國家(jia)先(xian)立后破及能耗總量和強度“雙(shuang)控”要求,在國家(jia)化工、化纖、印染行業產(chan)能置(zhi)換政策未出(chu)臺前,暫(zan)緩實施3個行業產(chan)能置(zhi)換,從嚴把關新(xin)上項(xiang)(xiang)目,對(dui)印染行業新(xin)上重大項(xiang)(xiang)目“一事一議”。現(xian)就有關事項(xiang)(xiang)通知如下:
一、在國(guo)家(jia)化工、化纖、印染行(xing)業產(chan)能置(zhi)換(huan)政策未出(chu)臺前,暫緩實(shi)施(shi)化工、化纖、印染行(xing)業產(chan)能置(zhi)換(huan)政策。燒(shao)堿、純堿、電石法聚氯(lv)乙烯等嚴格按照國(guo)家(jia)有關政策執行(xing)。
二、各地要對標(biao)行業能效先進水平,從嚴(yan)把關化工、化纖、印染行業新上項(xiang)目,堅決遏制“兩高(gao)”項(xiang)目盲目發展。
三(san)、進一步加強(qiang)對印(yin)染(ran)行業管理,新上印(yin)染(ran)項(xiang)目達到(dao)廢水排放量2萬(wan)噸/日(ri)以上、綜(zong)合能耗20萬(wan)噸標煤/年以上等兩(liang)個條件之一,即為印(yin)染(ran)行業新上重大項(xiang)目,需實(shi)行“一事一議(yi)”,報省(sheng)級審核。
浙(zhe)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浙(zhe)江省發展(zhan)和改革委員會
浙江省能源局
2022年(nian)3月(yue)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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