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補償資金能否真正談下來?
【谷騰環保網訊】31年前,小島國瓦努阿圖在全球舞臺上拋出一個問題:誰應該為氣候災難埋單?
31年后,在埃及沙姆沙伊赫,“損失與損害”問題首次列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七次締約方大會議程。
一時間,“損失與損害”被輿論聚焦。為此,本報記者采訪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適應委員會前聯合主席、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陳敏鵬,里夫金辦公室中國/亞洲主任、亞太水論壇執委會副主席吳昌華以及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
“損失與損害”終于列入議程
1991年,瓦努阿圖代表一個由小島嶼國家組成的聯盟,主張合理訴求,即污染者應該為他們的污染付出代價。
貧困國家承受的氣候變化損失與損害最嚴重,可它們的排放量最少。因此,提供“損失與損害”資金成為要求氣候公正的中心內容。
通常來說,應對氣候變化國際進程中談的“氣候資金”主要涉及三個方面:一是氣候減緩或減排,二是氣候適應,三是損失與損害。目前來看,應對氣候變化的措施主要聚焦在前兩個方面:一是減少人類活動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二是采取適應氣候變化的措施。
陳敏鵬說:“長期以來,公約談判有‘重減緩、輕適應’的傾向,《巴黎協定》提出了全球適應目標,但是如何實施全球適應目標,討論一直不夠充分。本屆氣候大會將討論全球適應目標的實施和具體行動,可能達成相關的框架性協議,指導后續行動。”
雖然減緩和適應是應對氣候變化的兩大重要手段,但在日益加劇的氣候災害現實面前,對那些小島國、最脆弱的發展中國家而言,“損失與損害”的補償已經提到議事議程。
吳昌華表示,三者緊密聯系,相輔相成。減排幅度越大,越能緩解氣候變化影響,帶來的損失損害也越小。“‘損失與損害’目前爭議依然很大,這些年來一直被一些發達國家阻攔在氣候變化大會議程之外,尤其是美國,擔心會給自己攬上擔負巨額補償的責任。”
這個30多年前就開始提出的議題,去年在格拉斯哥氣候變化大會上,由于發達國家(主要是美國和歐盟)反對,只落得個“對話”待遇。這次在COP27終于被列上議程,可謂意義重大。
吳昌華認為,本屆氣候變化大會,一個最醒目的“成功”就是把“損失與損害”“釘”在了國際氣候治理談判的版圖上。它在很大程度上將影響此次氣候變化大會的成果。
陳敏鵬表示,多邊談判中存在很多不可控因素。但可以預見,在埃及COP27的政治性綱領文件中,“損失與損害”將有一席之地,但機制上的突破任重道遠。
她認為,“損失與損害”的討論將是一個長期過程。這個話題非常敏感,很多問題不是技術問題,而是政治問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基礎是基于歷史責任,但是一些“損失與損害”關鍵問題的討論,將會對現有體系造成一定沖擊。
兌現承諾,補上欠賬,正視損失與損害
習近平主席特別代表、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使解振華日前在COP27世界領導人峰會國別發言中表示:“我們呼吁各方重信守諾,切實履行承諾和義務,攜手推動《巴黎協定》行穩致遠。我們希望發達國家盡快兌現1000億美元承諾,并提出適應資金翻倍路線圖,增進南北互信和行動合力。”
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及后來的《巴黎協定》與去年的《格拉斯哥氣候協議》,基于“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發達國家有責任給發展中國家提供一定量的資金支持,用于貧困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提升適應能力和清潔能源轉型等。“今年氣候大會最核心的點還是錢。”吳昌華表示,發達國家必須兌現資金承諾,補齊歷史欠賬。
早在2009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哥本哈根大會上,發達國家就做出承諾,到2020年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氣候資金支持,但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迄今尚未完全兌現。
根據富裕程度和歷史碳排放量份額,在每年1000億美元的承諾盤子中,美國每年需要提供至少400億美元。2020年,美國只提供了76億美元;2022年迄今為止,國會只批準了10億美元。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認為:“要求承諾兌現是合理且必要的。發達國家做出了承諾,又沒有認真落實,本身就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這將造成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的信任動搖。”
“錢從哪里來?如何管理、分配和使用?‘損失與損害’如何被定義?……很多細節需要談判清楚。本屆氣候大會不太可能談得完,但希望有清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吳昌華說。
共同行動起來,才有出路
目前,列入議程的“損失與損害”討論不會涉及責任或有約束力的補償。馬軍說,這意味著納入議程離真正落實還會有艱難的進程。無論怎樣,這已經是朝著問題解決的方向邁出了重要一步。
《2022年全球氣候狀況》臨時報告指出,今年的極端熱浪、干旱和破壞性洪水已經影響了數以百萬計的人,并造成數十億美元的損失。
有研究表明,到2030年,發展中國家可能每年遭受的氣候損害達到2900億美元到5800億美元;到2050年,可能會上升到兩萬億美元。
“當前,‘特別脆弱’的國家關注的重點應是補償,包括最不發達國家、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和非洲國家。”馬軍說道,1000億美元聽起來很多,但只能彌補很小的一部分缺口。未來,發展中國家需要更多的資金支持。
承諾的資金遠遠不足以滿足現實挑戰需要。“剩下的錢從哪里來?迫切需要尋求其他渠道。”吳昌華表示,今年的氣候變化大會聚焦在兩個“財源”,一個是G20,占全球80%的排放,從公平原則來看,這是最主要的“損失與損害”補償的公共資金來源;另一個是化石燃料行業企業, 2022年憑借突出的財務表現,成為“眾矢之的”似乎也合乎常理。根據污染者付費原則,需要擔負起補償責任。
同時,這也是一個反思和改革現行國際開發性金融體系和一般性金融體系的重要時機。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和其他多邊開發銀行的改革已經提到議事議程。另外,各國央行也在紛紛推進“綠色化”,探索如何做到信貸、保險、投融資政策等與《巴黎協定》目標一致。綠色金融、氣候投融資已經成為國際可持續發展趨勢下的重要方向。
地球正在迅速接近氣候變化臨界點,人類必須“合作,否則就會滅亡”。埃及政府作為主席國,定位COP27是一次從承諾轉向具體行動、注重落實的大會,這反映出大家對注重行動落實的期待和應對氣候變化的緊迫性。
解振華在COP27世界領導人峰會國別發言中呼吁:“我們愿與各方一道,堅持多邊主義,共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挑戰作出更大貢獻!”
“損失與損害”首次列入議程,考驗發達國家的誠意與決心。既然拿出了態度,不妨拿出真正的誠意與切實的行動來兌現承諾。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行動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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