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個省級加強環資審判工作的法規性決定,12月1日起施行
【谷騰環保網訊】為全方位提升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工作能力,依法服務保障綠色龍江建設,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日前審議通過了《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據悉,《決定》共十七條,主要包括加強環資審判工作新要求,應當重點辦理的環境資源案件范圍,人民法院環資審判專門化、專業化建設,相關單位的協作配合及環資保護法律宣傳等,是全國首個省級加強環資審判工作的法規性決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確定四類環資案件范圍,為今后發展提供遵循
“為了打造最嚴格最嚴密的環境資源保護司法審判制度,《決定》在立案、鑒定、證據移送、經費保障、判決裁定執行等各個環節都對全省各級人民法院提出了更高標準和更嚴要求,有助于建立更符合全省司法實踐、更加有力有效的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新模式。”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四處處長華新野回答媒體提問時指出。
《決定》要求,各級法院要嚴格履行審判機關職責,將綠色發展理念貫穿環資審判全過程,有力保障黑龍江省糧食安全、生態安全、能源安全,依法保護企業和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
《決定》要求,各級人民法院應當嚴格執行立案登記制度,對于符合法定受案條件的各類環境資源案件依法及時受理,做到有案必立,有訪必接,有訴必理。
《決定》規定,各級人民法院應當依法重點辦理好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和黑土地、濕地、飲用水水源地重點區域保護等公益訴訟案件;江河湖水域、土壤、大氣、噪聲、固體廢物及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等相關案件;破壞礦產、森林、草原、野生動植物、水產等資源相關案件以及其他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和自然資源的案件等四類環資案件范圍,為今后全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實務的發展提供了遵循。
《決定》還強調,各級人民法院應當正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懲治盜挖濫挖或者非法買賣泥炭黑土、非法占用或者污染耕地、非法采礦采砂、亂砍濫伐、毀林挖草、非法開墾、非法獵捕殺害珍貴或者瀕危野生動物等破壞生態及污染環境犯罪活動,服務構建黑土地保護系統工程,保障國家重點林區、重點濕地功能發揮,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供給安全,保障生物多樣性重大工程有序實施。
構建全方位、無死角的環境資源保護制度體系
為了構建全方位、無死角的環境資源保護制度體系,對司法、行政、監察、檢察各機關在做好法律賦予的環境資源保護本職工作之外,《決定》要求他們都要圍繞形成保護合力與提升保護水平這個根本目標,不斷進行探索創新,加強協同配合、協調聯動,相互支持、同向發力。
《決定》規定,各級人民法院要全方位加強隊伍建設,內強素質,外借智援,激勵全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干警馳而不息加強能力作風建設,同時借助具有環境保護專業知識的智力資源,打造集環境保護專業知識和法律專長于一體的環境資源審判隊伍。
《決定》對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和司法案例“七進”宣傳責任作出規定,倒逼全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干警在依法公正辦理案件的基礎上,還要依法適時適度地履行普法責任,逐步成長為既“上得法庭”,又“下得基層”,既“干得上去”,又“講得出來”的專家型法官。
此外,《決定》還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政府及相關部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環境資源行刑銜接等方面作出規定,推動解決環資審判工作面臨的問題,助力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助力“生態振興”。
為了營造全社會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節約資源人人出力的良好社會氛圍,《決定》特別強調法律引領社會風氣、規范公眾行為作用的發揮,重視環境資源保護庭審直播、現場開庭等公開審判行為的宣傳教育意義,以及典型行政執法司法案例的突出普法效果,使廣大群眾在環境資源保護方面知法、守法、懂法,能熟練運用法律武器,配合執法和審判部門,制止、糾正每一件發生在身邊、影響我們每個人切身利益的污染空氣、噪聲、廢水排放、倒賣黑土、濫采礦山等環保案件,為龍江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各項資源更加長久有效的開發利用,貢獻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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