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落實落細
【谷騰環保網訊】鐵面無私嚴厲查處違法行為,主動服務引導企業自愿減排,真誠溝通積極講法普法釋法……近年來,北京市生態環境執法部門積極拓寬生態環境執法工作途徑,從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機制、強化排污許可證后執法、編制證后執法指南及企業守法指南等多種方式入手,在完善排污許可管理、提升執法質效和執法服務水平方面協同發力,多措并舉推動排污許可證證后監管工作落到實處。
不定期開展持證單位專項執法,嚴打不按證排污等違法行為
為切實做好排污許可證“一證式”管理,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北京市生態環境執法部門不定期對轄區內持證單位開展排污許可證專項執法,檢查排污許可證規定事項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主要排放口污染物排放種類、濃度及總量等是否達到排放許可限值要求等,嚴厲打擊企業不按證排污、超許可排放濃度排放污染物、自行監測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督促企業加強日常管理、落實主體責任。
2022年4月,房山區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現場對中煤北京煤礦機械有限責任公司檢查時發現,公司有21個污染物排放口,與其在2019年申領的排污許可證中登記的19個排污口不符。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房山區生態環境局責令其改正,并處20萬元罰款。
“許可證的要求如果得不到落實,那就是廢紙一張,證就白發了。”房山區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表示,“雖然這家公司取得了排污許可證,但在新增了兩個污染物排放口后,屬于‘污染物排放口數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種類、排放量、排放濃度增加’,應該重新申領排污許可證。”
從2017年北京市發出首批排污許可證,到2020年實現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目錄全覆蓋,排污許可證已成為企業守法、部門執法、社會監督的重要依據。北京市生態環境部門把排污許可執法工作納入每年的年度重點工作中,督促企業落實排污者主體責任,推進污染源管理工作向精細化轉變。
編制《守法指南》指導企業管理,編制《執法指南》統一檢查標準
在排污許可監管中,不僅要讓排污單位知道為什么“領證”,更要讓排污單位知道“領證”后怎么做。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在全國率先組織編制了《排污許可企業守法指南》,明確了排污許可證守法要點,從持證排污、按證排污、落實自行監測等9個方面進行了解釋說明,為企業開展排污許可管理工作提供指導和遵循。
同時,為方便執法人員更好地開展排污許可證后執法工作,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在全國率先編制完成了鍋爐、汽車制造、印刷、家具、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污水處理、紡織印染、屠宰及肉類加工、石化、酒、飲料制造等14個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后執法指南。指南中明確列出排污許可證后執法檢查內容、檢查方法等核心要素,每項檢查內容中均詳細介紹了執法流程、需調取企業資料名稱、違法問題處理依據等;對于鍋爐使用單位備用鍋爐是否需要進行自行監測及自行監測頻次等問題進行了明確,統一了全市執法檢查標準;使執法人員能夠快速、準確、全面掌握證后執法檢查工作要點,進一步規范執法。
督促企業按規定開展自行監測,定期上傳數據確保信息公開
在房山區城關再生水廠,每天有4萬噸來自城關地區的生活污水通過管線進入廠區,經過處理后流入房山大石河。
執法隊員先來到再生水廠的曝氣池,檢查污水處理設備的運行情況,隨后在排水口取樣檢測,確保出水口各項數據均達到排放標準。
“即便沒有執法檢查,廠里也要定期對出水口進行水質檢測,除了化學需氧量、總氮、總磷、氨氮數據外,還要檢測重金屬和微生物含量。”工廠負責人介紹,“我們還安裝了智能檢測設備,24小時運轉,數據實時上傳到市區兩級生態環境部門。”
距離出水口不遠的一間小屋里,4臺檢測設備正在運行,每分鐘就能測出一組數據并上傳。同時,還要把數據同步公開到網上。
企業定期將包括自身基本情況、檢測數據、執行報告、污染物排放總量等主要數據通過指定的平臺上傳,一方面,執法人員可以對企業上傳內容進行審核,督促指導企業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另一方面,廣大市民可以通過指定網站對企業季度、年度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查詢,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信息公開是排污許可證申領企業的一項重要任務。對未按照要求進行信息公開的企業,生態環境執法部門可以依據相應法律法規要求企業立即整改,并可處行政處罰。例如,北京中油晟德石油銷售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申領排污許可證,按照排污許可證自行監測要求,單位需要每月對揮發性有機物開展一次監測。但是,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這家單位沒有嚴格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開展自行監測,而且缺失率高達58.3%。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對其處6萬元罰款。
“告知+服務”給企業適度容錯空間,真幫實扶指導企業落實整改
“誰執法,誰普法”,北京市生態環境部門將普法宣傳貫穿執法全過程,在現場檢查、制作筆錄、送達文書等環節進行普法宣傳教育,向企業發放宣傳手冊,組織開展專題培訓等,指導企業履行污染防治主體責任。
近年來,北京市生態環境部門進一步優化綜合執法方式,全面推廣輕微違法免罰和初次違法慎罰制度。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如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初次實施違法行為,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或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北京市生態環境部門給予企業適度容錯空間,采取“告知+服務”的方式,指導督促企業落實整改,讓執法更有溫度。
2022年4月,北京市生態環境綜合執法總隊執法人員在對北京泰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水污染物氨氮自動監測設備未開啟自動標樣核查和自動校準功能,現場用標液標定發現,分析儀測量誤差為11%,超過了10%的運行技術規范要求,屬于未保證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的情形。通過進一步調查發現,這家公司在日常維護管理中,定期對自動監測設備進行人工校準,且在執法人員發現問題后,立即進行了改正。鑒于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對其作出了不予處罰的決定。
強化“正面清單”,實施動態管理
北京市生態環境部門將守法企業納入正面清單,實施動態管理,以非現場方式為主開展執法檢查。
北京宣房樓宇設備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被納入正面清單。西城區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在對其開展的非現場執法過程中,發現這家公司所屬的平原里鍋爐房自動監控設備傳輸數據異常。經現場核實,發現鍋爐房自動監控設備發生故障,且未在12小時內向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西城區生態環境局對其處以兩萬元罰款,并將其移出正面清單。根據《北京市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這家企業兩年內不得再次納入正面清單管理。
從頂層設計到組織核發,再到污染源管理應用,北京市的排污許可管理工作進入了提質增效、動態全覆蓋管理的新階段,進一步夯實了排污單位持證排污、按證排污的主體責任,統一了全市執法檢查標準,提升了執法效能,開啟了“一證式”管理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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