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污降碳協同治理可改善人體健康
【谷騰環保網訊】“減污降碳協同治理將有助于提高我們的健康效益,相關研究表明,通過選擇可再生能源為主導的路徑,到2060前年實現碳中和,近40年時間可累計避免過早死亡案例2900—5000萬例。”2022年12月26日,《中國碳中和與清潔空氣協同路徑(2022)》報告線上發布,報告編制工作組這樣介紹。
空氣污染與氣候變化協同,會對人體健康產生什么影響?
報告指出,空氣污染和氣候變化是衡量國家和城市“減污降碳”效果的基本監測指標,兩者之間存在著顯著的相互作用。
那么,如果空氣污染和氣候變化協同,將會對人群健康產生怎樣的影響?
報告顯示,“人類活動引發的全球氣候變暖及其區域響應將導致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增多、變強,也會加劇區域空氣污染,危害人類健康。另外,氣溶膠可以通過改變輻射強迫來影響氣候系統內部反饋,并產生全球影響。”。
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研究員、報告第五工作組召集人宮繼成在發布會上介紹,“二者協同作用可能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在暴露層面,例如高溫能促進大氣中二次反應的增強,使得顆粒物中產生健康效應的化學組分發生變化;二是在對健康影響的機制方面起到互相促進作用,比如極端溫度情況下,人體對空氣污染暴露的易感性可能會發生變化,使得人體更易受到空氣污染暴露的影響。”
報告指出,PM2.5、O3和NO2的長期和短期暴露均會帶來不利健康效應,威脅人群健康。
其中,PM2.5長、短期暴露是危害公共健康的重要因素。根據全球疾病負擔評估研究,其可通過增加腦卒中、缺血性心臟病、慢性阻塞性肺部、肺癌、II型糖尿病、下呼吸道感染等疾病風險增加成人的過早死亡,通過增加早產和低出生體重兒風險增加新生兒死亡。近年來流行病學研究表明PM2.5暴露還可能誘發其他成人和嬰幼兒疾病:包括認知功能障礙、慢性腎病、流產和死胎等。
根據報告,部分研究表明O3暴露的健康危害獨立于PM2.5暴露的健康危害,由于O3暴露水平的增加,導致其成為危害我國公共健康的主要大氣污染物之一。2021年O3長期和短期暴露相關的成人過早死亡人數分別為13萬(95% CI:6-21萬)和8萬(95% CI:4-11萬)。比較發現,O3短期暴露相關的過早死亡人數較PM2.5更高,即使考慮到不確定性,也與PM2.5處于同等水平。
此外,NO2長期暴露可增加人群全因死亡和呼吸系統死亡風險。部分研究也提示,長期NO2暴露可能增加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等疾病死亡的風險,可增加多種慢性病的發病風險。
“報告分析了空氣質量改善對人體健康的影響情況。研究顯示,近年來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有效保護了我國群眾身體健康。”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大氣所所長、報告召集人雷宇研究員代表工作組介紹,受PM2.5污染水平整體改善以及污染天數持續降低影響,2017—2021年的5年時間,全國與PM2.5長期和短期暴露相關的成人過早死亡人數分別下降了23.9%和26.2%。2019年以后,O3長期短期暴露造成過早死亡人數也呈現下降趨勢。
“氣候變化也會對人體與健康造成嚴重威脅,我們評估了不同的極端氣象條件對健康的影響,極端降水可能最為頻發,且是對健康影響最嚴重的極端天氣氣候事件。”雷宇代表工作組介紹。
宮繼成建議,“從健康角度考慮,通過空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減排并提出可能的減排路徑,對實現我國‘雙碳’目標,建設美麗中國和健康中國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減污”“降碳”,誰協同誰更多一點?
針對CO2的減排和PM2.5等常規污染物減排,報告分別在部門和區域協同性方面進行了比較和評估。
“‘十三五’期間,工業部門CO2排放下降,PM2.5等常規污染物排放也在下降,二者呈現正協同效應;電力供熱部門PM2.5等常規污染物排放下降59%,但CO2排放增長22%,呈顯著負效應,交通、民用部門碳排放增長8%,相關的PM2.5濃度下降22%,亦呈現負效應。”雷宇在發布會上代表工作組介紹。
從區域上看,“‘十三五’期間,北京、重慶、河南、四川和吉林等五省(市)實現了CO2減排與PM2.5污染改善的正協同效應。其余省份,總體來看,都是PM2.5濃度顯著下降、CO2排放上漲,其中河北、山西、內蒙、山東等重工業省份CO2排放上漲尤為顯著。”
近年來,我國能源結構持續調整,能源利用效率不斷提升,2021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同比下降2.7%,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3.8%;煤炭在能源消費總量的占比降至56%,同比下降0.8%;水電裝機、并網風電、并網太陽能、核電裝機、生物質發電裝機容量分別占總發電裝機容量的16.5%、13.8%、12.9%、2.2% 和1.6%,全口徑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容量首次超過煤電裝機容量。
未來,如何推進降碳和減污協同改善呢?
“碳排放與大氣污染具有高度同源性,通過實施溫室氣體與大氣污染物協同減排,有望在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的基礎上,使全國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量較當前水平下降1/3以上,推動全國PM2.5年均濃度下降至25微克/立方米,O3濃度年評價值有望下降至130微克/立方米左右,全國空氣質量達標城市比例可提升至80%以上。”雷宇代表工作組介紹。
“我們認為,深度低碳能源轉型是實現協同目標的關鍵,不同研究都表明,通過溫室氣體、大氣污染物協同減排,到2030年和2060年空氣質量均會顯著改善。”雷宇代表工作組介紹,如果進一步以碳中和目標為牽引推動能源深度低碳轉型,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時,PM2.5年均濃度和O3濃度年評價值將下降至10微克/立方米和100微克/立方米左右。
但是,不同路徑會對空氣質量改善效果產生顯著的影響,“未來,在技術路徑選擇中,應以發展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為主導。”
而減污、降碳,誰協同誰更多一點?
“不同階段工作的側重點不同,公眾會感受到兩者的貢獻有強弱之分。”雷宇在回答中國環境報記者提問時表示,“在結構調整方面,很難將減污驅動或是降碳驅動二者剝離。”
雷宇告訴記者,“十三五”期間,包括現在,公眾對于空氣質量改善訴求非常強。“2013年以來,大氣十條實施,藍天保衛戰開展,對來自空氣質量改善的驅動會感受更明顯。”
而從現在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期間,“基于降碳需求,底層能源結構的變化會對空氣質量改善有非常大的幫助,將更多彰顯碳中和驅動空氣質量改善。”
總體而言,“很難區分改善措施單獨由哪方驅動,一般情況下兩邊都在發力,這也是我們強調減污降碳協同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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