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散亂污”企業需“軟”“硬”兼施
【谷騰環保網訊】今年以來,各地大力恢復經濟,筆者發現,部分地區散落于城鄉接合部、鎮村的“散亂污”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又呈反彈回潮趨勢。
“散亂污”企業之所以很難根治,一方面是由于這些企業很難清晰、科學認定,影響摸排。當前環境監管舉措對于大中型企業有很強的約束力,但對小企業(作坊)效果有限。
另一方面,“散亂污”企業對所在地經濟有不同程度的貢獻,鎮、村存在虛報、瞞報數量和治理情況,為企業說情協調、撐腰,遇有上級檢查為其通風報信等問題。
謀劃好、落實好“散亂污”企業整治工作,事關民生福祉,政府不較真,企業才不認真,整治“散亂污”企業不可松懈。
要科學設定、分階段整治。整治時間不宜過短,防止整治工作不徹底、不到位。建立長效復核機制,對“散亂污”企業治理情況進行“回頭看”,嚴防問題反彈,以確保整治成效。要落實好屬地管理責任,把鎮、村及供電、供水部門的積極性、主動性調動起來,保證“散亂污”企業問題有人管、有人治,明確電力等部門在“散亂污”企業整治中的職責。要加大日常巡查、隨機抽查、暗查及暗訪的頻次,將“散亂污”問題納入雙隨機抽查、網格化監管及環保督查工作范疇,一旦發現監管不力、治理要求不落實等問題,及時追究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及相關當事人的責任,真正壓實屬地主體責任和職能部門監管責任。通過上下聯動、條塊結合、形成合力、高效運轉,確保“散亂污”整治工作真的“硬”起來。
同時,“散亂污”企業整治不能搞“一刀切”。應科學設定“散亂污”企業(作坊)整治范圍和認定標準,對涉及民生的生產行為要堅決防止擴大化。在整治過程中可按照“集約建設,共享治污”的總體思路,由政府投資或政府參與、多元投資,配套建設共享的環保公共基礎設施,從而實現污染物統一收集、集中治理、穩定達標排放。近年來,蘇北地區電子商務發展迅猛,僅沙集一個鎮就有1.62萬家家具電商、1300多家實體企業、136家物流公司。但由于中小型企業缺乏資金實力,無法大量投資購買治理設施,造成了鎮村家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難、成本高、排放不達標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沙集鎮建設了集中噴涂中心,為家具企業提供集中噴涂服務,如今家家搞噴漆的現象已不復存在。一些家具小企業(作坊)如有產品需要噴涂,只需打一個電話就可以完成整個工藝流程。這種“軟”的治污措施為小微企業壓減治污成本、實現綠色發展蹚出了一條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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