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水泥、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 上海接連印發兩份方案
【谷騰環保網訊】上海市生態環境局等五部門近日聯合印發《上海市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上海市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以下均簡稱《方案》),推動水泥、焦化行業開展超低排放改造。
水泥行業:到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有組織、無組織排放超低改造
推動實施水泥行業獨立粉磨站(含生產特種水泥、協同處置固廢的水泥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有組織、無組織排放超低改造;到202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現有水泥企業獨立粉磨站超低排放改造;到2028年年底前,進一步削減水泥行業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方案》,嚴禁新增水泥熟料產能,新改擴建(含本市遷建)水泥項目按超低排放水平建設,列入淘汰退出計劃的企業或設施不再要求實施超低排放改造。
對照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因廠制宜選擇成熟適用的環保技術,除塵采用袋式、電袋復合式等高效除塵技術,穩步推進改造項目實施。在保障安全生產的前提下,無組織排放控制采用密閉、封閉等有效治理措施。鼓勵采用機械化料場、筒倉、圓庫等物料儲存方式,產塵點按照“應收盡收”原則合理配置廢氣收集設施,優化收集風量。優化工藝流程,減少轉運環節,降低物料落差,縮短運輸距離。
進出企業的原燃料,采用鐵路、水路、管道、管狀帶式輸送機、皮帶通廊等清潔方式運輸比例不低于80%。產品運輸優先采用清潔運輸方式,汽車運輸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國六排放標準車輛。廠內使用新能源運輸車輛(2025年年底前,可采用國六排放標準車輛)。非道路移動機械原則上采用新能源,無對應產品的滿足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2025年年底前,可采用國三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
焦化行業:到202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方案》要求,對焦化企業所有生產環節(備煤、煉焦、熄焦、焦處理、煤氣凈化、化學產品深加工等生產環節,以及物料產品儲存運輸)實施升級改造,實現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總烴、氨等主要氣體污染物減排至限值標準。
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鋼焦聯合企業,要對標對表、查缺補漏。到2025年底前,備煤、煉焦、熄焦、焦處理等生產環節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煤氣精制、化學產品深加工生產環節力爭完成60%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務;到202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焦化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到2028年底前,進一步削減焦化企業排放總量。
按照《方案》規劃,上海市嚴禁新增焦化產能,不再新建(含本市遷建)焦化項目,到2025年年底,實現焦化行業產能規模控制在553萬噸。其中,列入淘汰退出計劃的企業或設施不再要求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的企業,可通過全面加強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過程監控和視頻監控設施建設等方式自證穩定達到超低排放要求,包括在主要生產裝備和污染治理設施安裝分布式控制系統、焦爐煙囪(含熱備煙囪)增加非甲烷總烴和氨排放自動監測等,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并驗收。
同時,《方案》鼓勵采用蒸汽加熱或電加熱替代煤氣管式爐,推廣應用干法熄焦、上升管余熱回收、循環氨水及初冷器余熱回收等減污降碳技術。嚴格執行焦化行業能源消耗限額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將能效基準水平以下焦炭產能清零,力爭達到能效標桿水平。采取焦爐煤氣高效綜合利用措施,加強煤氣管網生產調度管理,提高煤氣利用率。
共同關注:推進減污降碳協同與標桿企業引領示范作用
記者注意到,兩份方案都注重強調超低排放改造與溫室氣體協同控制。
針對水泥行業,鼓勵企業在超低排放改造時統籌開展減污降碳和清潔生產改造,積極探索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協同控制工藝技術。推動原料替代,在保障水泥產品質量前提下,提高廢渣資源替代石灰石比重;提高礦渣、粉煤灰工業廢物摻加比例,降低熟料系數。提高水泥產品質量和應用水平,促進水泥減量化使用。加快推廣高效節能粉磨等節能技術裝備。
針對焦化行業,鼓勵企業在超低排放改造時統籌開展減污降碳和清潔生產改造,積極探索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協同控制工藝技術,到2025年,完成全部焦化產能清潔生產改造。引導焦化產業鏈向下游高附加值精細化工產品延伸。鼓勵采用蒸汽加熱或電加熱替代煤氣管式爐,推廣應用干法熄焦、上升管余熱回收、循環氨水及初冷器余熱回收等減污降碳技術。嚴格執行焦化行業能源消耗限額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將能效基準水平以下焦炭產能清零,力爭達到能效標桿水平。采取焦爐煤氣高效綜合利用措施,加強煤氣管網生產調度管理,提高煤氣利用率。
同時,方案注重發揮標桿企業引領示范作用,對于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公示的企業,可開展環保績效評級工作,完成相關績效引領評定的企業,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可采取自主減排措施。未按時限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水泥、焦化企業,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依法嚴格落實應急減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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