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成170個司法保護修復基地守護長江
【谷騰環保網訊】日前,記者從長江大保護法治實踐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湖北系統結合案件辦理及流域治理的實際情況,已建成170多個司法保護修復基地。
湖北地處“長江之腰”,是長江干流流經里程最長的省份,是長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養地和國家重要生態屏障。近年來,湖北法院全面加強“上下游、左右岸”跨區域協作協同,先后會同江西、湖南、河南、陜西、重慶等省(市)法院,搭建長江中游城市群、環洞庭湖、環丹江口水庫、秦嶺沿線、三峽生態長廊等多個跨省(市)環境保護司法協作平臺,指導省內三大都市圈、漢江流域、清江流域、環梁子湖水域、環白蓮河庫區等重點功能區法院建立審判協作機制,努力實現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的一體化司法保護。
湖北法院積極探索屬地管轄與流域(區域)集中管轄并行的環資審判機構體系,形成省法院環資庭指導、5個中院環資庭集中管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10個生態環境保護法庭和N個審判團隊審理環境資源案件的“1+5+10+N”環資審判體系。
全省各級法院先后在長江重要干支流、“南水北調”水源地、國家公園等生態功能區設立104個生態巡回法庭和環資審判團隊,在丹江口庫區、石首麋鹿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等處設立170余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修復基地,初步形成“環保法庭+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實踐基地+巡回審判點”的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新格局。
這些基地涵蓋長江、漢江、清江等重點水域和江豚、麋鹿、青頭潛鴨等重點保護對象,比如監利何王廟長江江豚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修復基地、長江新螺段白鱀豚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司法保護基地、野生楠木群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等等,星羅棋布,形成網絡。通過在這些基地建設法治宣傳長廊,設立法官工作室,開展巡回審判,以案說法,督促職能部門規范生態執法,加強生態預警,提高區域群眾愛護長江、保護生態的意識,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
據悉,2022年以來,全省法院共審結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類案件11313件,依法審理檢察機關和社會組織提起的各類環境公益訴訟案件289件,共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70余件。7件案例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庫,11件案例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領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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