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建筑垃圾智能監控裝置技術規范團體標準發布
【谷騰環保網訊】日前,浙江省杭州市標準化學會發布了《建筑垃圾智能監控裝置技術規范》團體標準,將于今年9月30日實施。該標準對防止建筑垃圾偷倒偷運污染環境等亂象,具有重要意義。
杭州市作為浙江省的省會城市建設活動頻繁,每年的建筑垃圾產生量均超過數萬噸,且隨著城市建設規模的不斷擴大和城市更新改造的加速推進,建筑垃圾產生量仍呈逐年增長的趨勢。自2020年啟動“無廢城市”建設以來,杭州在建筑垃圾處理方面積極推進“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三大攻堅工程,還建成了多個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在建筑垃圾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然而,杭州市當前在建筑垃圾管理方面仍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偷倒偷運建筑垃圾的現象時有發生。
為解決建筑垃圾偷倒偷運污染環境等亂象,制定《建筑垃圾智能監控裝置技術規范》具有重要意義。其核心在于明確建設工地、生活小區、消納場所、運輸車輛(船舶)、運輸中轉場(含碼頭)等各責任主體的具體職責和操作規范,通過統一標準約束各方行為,為提升管理的精細化與規范化水平奠定基礎。作為規范實施的核心支撐,數字化監控管理將發揮關鍵作用。一方面,它能精準掌握建筑垃圾的產生、處置等全流程信息,滿足杭州市作為超大城市的精細化管理需求。另一方面,可實現對建筑垃圾全過程的實時監控和數據采集,結合預警模型與智能分析系統,及時發現并處理問題,顯著提高管理效率與精準度。
這項團體標準規定了建筑垃圾智能化監控裝置的基本要求、技術要求、安裝設置要求、數據傳輸與存儲要求等。在基本要求上,安裝智能監控裝置,應與監管平臺實現互聯互通; 可實時傳輸和存儲監控信息數據;適應強光與弱光共存的寬動態場景,高分辨率成像; 具備抗干擾、抗震動和不間斷工作能力,可在不同環境條件下穩定運行;支持目標檢測、軌跡跟蹤和異常預警等。
在技術要求上,分為靜態智能監控裝置和動態智能監控裝置。靜態智能監控裝置要求建設工地和消納場所等場地應安裝視頻監控裝置,并覆蓋建筑垃圾產生、裝載、運輸(轉運) 和消納作業區域范圍。動態智能監控裝置要求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船舶應安裝終端顯示裝置,具備視頻監控、衛星定位、裝卸載監控、故障報警等信息集成顯示功能;車載視頻監控裝置應至少由車前、車廂及車尾三個攝像頭構成;船載視頻監控裝置應至少由 貨艙及貨艙兩側三個攝像頭構成;具備紅外夜視、數據記錄功能等。
安裝設置要求,運輸車輛至少應按以下配置安裝攝像頭: 駕駛室內監測前方路況攝像頭1套;車輛尾部監測倒車后視情況攝像頭1套;車廂前部頂端監測車廂狀態攝像頭1套。運輸船舶至少應按以下配置安裝攝像頭:駕駛室內監測貨艙的攝像頭1套;駕駛艙外監測貨艙兩側情況的攝像頭各1套等。
數據傳輸與存儲要求,靜態智能監控裝置的視頻數據應按照 GB/T 28181 的要求進行傳輸、交換和安全控制。動態智能監控裝置的監控數據應按照JT/T 808和JT/T 1078的要求進行傳輸、交換和安全控制。數據存儲可采用存儲卡或硬盤等存儲介質存儲數據,動態和靜態智能監控裝置本地數據存儲時間分別不少于7個和30個自然日;數據維護管理責任主體為各監控裝置所有人、管理人或數據提供者等。
這項團體標準由杭州市環境衛生和生活固廢處置保障中心、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政府祥符街道辦事處、杭州宇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清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單位起草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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