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垃圾分類管理辦法6月1日起實施
更新時間:2013-04-17 15:48
來源:中國南京網
作者:
閱讀:13027
近日,《南京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頒布并將于6月1日起開始實施,該辦法規定,該市居民不分類投放生活垃圾且拒不改正的,將面臨50-200元罰款。可據國內其他城市經驗,處罰恐流于形式,對不按規定分類垃圾的單位和個人,雖有罰則但現有罰單。南京垃圾分類之路如何?讓我們拭目以待。
據悉,《南京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將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居民不分類投放生活垃圾且拒不改正的,將面臨50—200元罰款。
據悉,南京市將建立價格激勵機制,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多排放多付費、少排放少付費,混合垃圾多付費、分類垃圾少付費的原則建立生活垃圾收費制度,引導單位和個人進行生活垃圾減量和分類投放。
為了規范垃圾收集運輸市場,辦法規定,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人員和生活垃圾收集設備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未按時分類收集和運輸生活垃圾的;未密閉存放轉運站,或者存放時間超過24小時的;未建立生活垃圾管理臺賬,或者未按照規定管理臺賬的;未制定應急方案的且逾期不改正的,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未經批準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或者處置活動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3萬元罰款。
此外,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應當按照標準配套建設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并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建設費用納入建設工程總投資。新建住宅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銷售場所公示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位置、功能等內容,并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示。機場、碼頭、車站、港口、公園、商場等公共設施、場所,應當按照標準建設生活垃圾分類設施。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