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危險廢物收集、利用、處置能力均過剩
更新時間:2025-09-28 17:33
來源: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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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騰環保網訊】9月26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發布山東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投資建設引導性公告。公告顯示,山東省危險廢物收集、利用、處置能力均過剩,特別是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廢催化劑、廢活性炭、煤焦油、鋁灰等類別危險廢物利用及危險廢物綜合處置、綜合收集能力明顯過剩。高硅尾渣、焚燒灰渣(含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工業雜鹽、污泥等產生量大、利用價值較低等類別的危險廢物利用能力仍不足。
詳情如下:
山東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投資建設引導性公告
為科學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建設,優化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布局,推動行業健康發展,現發布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投資建設引導性公告。
一、全省危險廢物產生情況
2024年,全省38360家產廢單位共申報產生43類(共46類)危險廢物1409.68萬噸(含持證利用處置單位次生危險廢物,無HW20含鈹廢物、HW28含碲廢物、HW30含鉈廢物),較2023年產生量增長118.68萬噸,產生量較大的有HW34廢酸326.47萬噸、HW11精(蒸)餾殘渣262.96萬噸、HW33無機氰化物廢物210.39萬噸、HW18焚燒處置殘渣137.75萬噸、HW08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83.23萬噸,HW48有色金屬采選和冶煉廢物74.01萬噸,占總產生量的77.7%。
二、利用處置能力情況
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建成持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單位323家,利用處置能力2233.37萬噸/年。其中,利用能力1575.39萬噸/年,焚燒能力236.63萬噸/年,填埋能力170.48萬噸/年,物化能力114.75萬噸/年,水泥窯協同處置能力123.67萬噸/年,其他處置方式能力12.45萬噸/年;建成危險廢物收集單位342家,收集轉運能力704.85萬噸/年。
2024年,全省持證利用處置單位共利用處置危險廢物650.46萬噸,設施運行平均負荷率不足29%。其中,利用408.29萬噸,運行負荷率25.92%;焚燒處置90.81萬噸,運行負荷率38.38%;填埋處置99.8萬噸,運行負荷率58.54%;水泥窯協同處置28.27萬噸,運行負荷率22.86%。危險廢物收集單位共收集危險廢物54.54萬噸,運行負荷率7.74%。2024年度全省有59家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單位無實際利用處置量,有59家危險廢物收集單位無實際接收量。年末貯存危險廢物256.34萬噸。貯存量較大的有無機氰化物廢物229.9萬噸(占總貯存量的89.7%)、焚燒處置殘渣6.21萬噸(占總貯存量的2.4%)、有色金屬采選和冶煉廢物5.98萬噸(占總貯存量的2.3%)。
從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及設施運行情況來看,全省危險廢物收集、利用、處置能力均過剩,特別是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廢催化劑、廢活性炭、煤焦油、鋁灰等類別危險廢物利用及危險廢物綜合處置、綜合收集能力明顯過剩。高硅尾渣、焚燒灰渣(含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工業雜鹽、污泥等產生量大、利用價值較低等類別的危險廢物利用能力仍不足。
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投資建議
(一)不建議建設類。危險廢物綜合處置項目,包括焚燒、填埋、物化、水泥窯協同等處置類項目;能力明顯過剩的危險廢物利用類項目,重點為廢礦物油、鐵質廢包裝桶、非貴金屬廢催化劑、廢活性炭、鋁灰、煤焦油等類別危險廢物利用項目;危險廢物小微單位集中收集轉運項目。
(二)謹慎建設類。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完全滿足產廢企業危險廢物處理需求,且處理價格整體不高,建議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謹慎新建自行利用處置設施。
(三)鼓勵建設類。針對高硅尾渣、焚燒灰渣(含生活垃圾焚燒飛灰)、雜鹽、污泥等大量貯存或以填埋為主的危險廢物,建設工藝成熟、運行穩定的高標準利用項目;現有危險廢物持證利用處置企業通過兼并重組、提標改造等方式,規模化發展、專業化運營,建設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示范性企業,推動提升全省危險廢物規范管理及利用處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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