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環境拒不改 鞋廠被按日罰錢
更新時間:2015-07-20 15:35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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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日計罰是新環保法實施后的“一大利劍”。近日,番禺區環保局開出首宗按日計罰環保罰單。一家制鞋廠因廢氣超標被累計處罰達15萬元。
2015年3月31日,番禺區環保局根據3月13日的監測結果(某制鞋廠某車間有機廢氣處理后排放口總揮發性有機物超標2.15倍),責令某制鞋廠改正違法行為,并送達了決定書。環保部門告知,其按照新環保法規定,在送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將進行復查,復查不達標將按日計罰。
4月15日,離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過去15天,番禺區環保局對該廠進行復查,發現該廠排放的廢氣仍然超標。6月30日,按照規定,番禺區環保局依法對該廠發出按日連續處罰決定書,對該廠4月1日起至4月15日止,共計15天內拒不改正違法排放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每日處罰款人民幣1萬元,共計罰款15萬元。
這不僅是番禺區環保局開出的首張按日計罰罰單,也是廣州市首張此類罰單。近日,該公司15萬元的按日計罰罰款已全部到賬。5月5日,環保部門在對該公司進行第三次檢查時,該公司產生有機廢氣的工序已停產,相關設備已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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